背景资料:朝鲜人权研究协会简介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朝鲜人权研究协会于16日发布了《朝鲜人权研究协会报告》,介绍朝鲜人权情况。报告称朝鲜通过宪法建立了民主的人权法制度,并指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人权标准”,体现了对他国的“蔑视、压迫和统治”的价值观。
据朝中社介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从很早以前起以各种形式进行对人权的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进行使人权研究工作组织化的活动。结果,于1992年8月27日设立了非政府人权团体朝鲜人权研究协会。
该协会的基本使命为研究和实现很好地满足在朝鲜社会主义制度下日益提升的人民对人权的要求的对策问题。
协会依据这一使命主要进行如下活动:
首先,全面地、具体地研究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权怎样得到保障,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方面如何反映人民的人权要求,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策和建议。
通过同国家机关以及国际与民族人权组织的信息和人士交流,了解和研究人权的国际保证问题,并调查和研究朝鲜加入的国际人权协约履行情况。
调查外来势力对朝鲜人民曾经犯下或正在肆行的蹂躏人权行为,使国际社会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问题予以关注。
出版研究报告和实情资料,进行座谈会、报告会、图片展览会等展开多种形式的舆论活动。
协会拥有享有权威的一百几十名法学家、教师、律师、执法人员和人权专家。
凡是承认协会使命,希望加入的朝鲜公民经过一定的审议(人权知识的掌握情况)皆可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的最高机关为大会。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协会工作的机关为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以上,应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要求召开特别大会。
大会对提交有关国家机关的人权保障对策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选举协会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每六个月举行一次,选举协会正副委员长和执行委员会,总结协会年度工作情况并商定年度计划,采取执行大会讨论并决定的问题的措施,审议和决定协会成员加入申请。
执行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拟订协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提交给委员会,商讨委员会所委托的问题以及委员会之间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接受会员加入申请书并把它提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