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总理第十九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发布(全文)(3)
六
双方对中俄国界第一次联检进展情况表示满意,重申将继续积极推进联检工作,确保实地标识清楚准确、中俄国界线走向不发生变化。
双方高度评价环保领域的合作成果,重申继续在跨境重点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开展建设性合作。
双方对松花江汇入黑龙江(阿穆尔河)之后的跨界水体水质趋于稳定、部分水质改善表示满意,商定在跨界水体水质监测和保护、污染防治方面深化合作。双方指出,两国在2013年黑龙江(阿穆尔河)流域抗洪救灾过程中开展了密切有效合作以及2014年建立跨界水防洪合作机制,愿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推动两国边境地区防洪减灾领域的合作。
七
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对维护两国利益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强调,必须尊重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政治制度、价值观及发展道路,不干涉别国内政,不赞成进行单边制裁。
双方指出,应改革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以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并通过扩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来进行改革,这有利于恢复对这一体系的信任。
双方重申,中俄在许多国际问题上持相同或相近的立场,将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协调,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加强沟通与协作。
八
中俄总理第十九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沿中俄东线管道自俄罗斯联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供应天然气领域合作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
——《关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
——《关于实施中俄共同庆祝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人文领域活动计划的纪要》;
——《关于增补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动计划的纪要》;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航天局在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署关于反垄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使用领域合作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防范核材料及放射性物质经中俄边境非法贩运合作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战略合作计划(2014-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俄罗斯联邦工业贸易部关于中国作为主宾国参加2015年第六届俄罗斯国际创新工业展的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与俄罗斯国家铁路股份公司中俄高铁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人民币/卢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以及其他一系列部门和企业间文件。
双方商定,中俄总理第二十次定期会晤将于2015年在中国举行,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二O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于莫斯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德·梅德韦杰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