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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村委主任擅自砍树千余棵被判刑 2001年06月19日 16:20 中新新疆网乌鲁木齐6月19日消息:(郭双燕)乌鲁木齐东山区芦草沟村委会主任杨建民、村民海玉成因砍伐林木日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各2000元人民币。 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委会2000年4月初决定,将本村六队小洪沟路口的片林砍伐后改建苗圃,并于2000年6月7日向东山区芦草沟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而后,将片林砍伐任务承包给本村村民海玉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海玉成向村委缴纳承包费1万元,并砍伐该片除公路边的防护林的所有林木,买卖林木收入全部归海玉成个人所有。 同年6月29日,在砍伐申请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杨建民擅自决定让海玉成进行砍伐,海太成在明知砍伐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于当日下午擅自滥伐林木1796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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