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新闻报道

湖北窃水第一案尘埃落定 偷水五年被判四年

2002年01月31日 14:10

  中新湖北网1月31日消息:私接城市供水管网并发展“用户”该判什么罪?这一“悬案”争论一年后,日前终于宣判:祁某被判刑4年。

  武汉市江汉区复兴五村村发祁某从1997年开始,自组“地下自来水公司”,私接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管网,给该村12户居民供水,共收取3.3万余元人民币的“安装费”。受祁某帮助的住户一直享用着“免费水”。

  据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估测,祁某此举使他们22.23万吨自来水被盗用,直接经济损失15万多元。

  12户享受“免费水”的居民中,有5户未装水表,水损数额很难确定。江汉区法院最后根据7户装表居民的水表,认定窃水量为3299吨,损失2048元,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祁某有期徒刑4年,处以罚金4000元。

  据武汉晚报获悉,对偷水者进行刑事处罚在湖北省尚属首例,司法界人士称,此案对今后规范供水秩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新闻大观>>社会新闻>新闻报道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