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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立委"罗福助涉11项罪行 检方要求判刑30年

2002年06月07日 14:42

  中新网香港6月7日消息:台北讯,岛内检调单位今天终结对前“立法委员”罗福助涉嫌不法案的侦查。检方就罗福助的犯罪事实具体求刑合计30年,并要求法官在有期徒刑20年上限内从重量刑。

  台北“地检署”经过7个多月的侦查,认为罗福助在游说图利、暴力恐吓、违法炒股等11个犯罪事实中罪行明确,依贪污、伪造文书、证券交易法、背信、业务侵占等罪嫌,对其提起公诉。

  罗氏家族除了罗福助外,罗福助的弟弟罗宗荣、罗炳荣,及儿子罗明旭,侄子侄女等8人也被同时起诉。

  其子罗明旭被检方具体求刑合计有期徒刑4年,检方并要求法官量处有期徒刑3年6月。

  据悉,全案共起诉26人,另有23人因为符合刑法相关规定,获检方处分缓起诉。另有8名被告因为涉嫌不足,被检方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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