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9月5日消息:江苏盱眙县检察院日前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警察包庇杀人罪犯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费某是盱眙县公安局的一名三级警督,其子费勇(男,32岁,出租车司机)今年5月25日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海泉(男,24岁,无业)将朋友杨某骗至费勇的车上后,绑架至荒野,用钢管、尖刀将其杀死,并拖至一人迹罕至的山坡抛尸。并于此日打电话向杨某家勒索40万元现金,杨某家当即报案。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费勇、刘海泉向费勇母亲严某要钱准备外逃,费勇并要其母将其出租车处理掉。费勇之父费某后于5月29日伙同费某某、徐某某、严某某等人将费勇作案用的出租车还至淮安市楚州区严某某家中,挖坑将车子掩埋,以毁灭证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