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中巴车撞死人,车主与肇事者竟然找“替罪羊”顶罪骗保险金;“替罪羊”反过来又敲诈车主的钱;车主被逼走投无路,只好到检察院投案自首。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怪案”提起公诉后,9月17日,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无证驾驶的肇事司机黄定云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诈骗保险金的车主王莉平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冒名顶罪的张辉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1年5月10日,无驾驶执照的黄定云驾驶一辆中巴车,由沙坪坝开往渝北商场途中,将横穿公路的一位老人撞倒,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后,黄定云与车主王莉平为骗取保险金,逃避处罚,共谋指使有驾驶执照的张辉冒充肇事司机顶罪。于是,三人共同编造了张辉驾车撞人、黄定云当售票员的假笔录。交警据此将张暂时羁押,而黄定云做了笔录后被放走了。其后,车主王莉平交了5000元保证金后,张辉也被放回。不久,交管部门下了责任鉴定书,车主王莉平骗得保险公司的4万元保险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此时被交警扣了驾驶执照的张辉找到车主王莉平张开了“狮子口”:如今我开不成车,每月得给我补偿2000元,直到拿回驾照为止,并威胁道:要是不拿钱就要告发王莉平,让她既要退回保险金,还要吃官司坐牢。王莉平只好答应,连续四个月就给了张辉8000元“补偿费”,连张收条都没敢要。
直至去年9月,事故处理结果出来,张辉被吊扣驾驶执照两年。张又趁机向王莉平提出每月补偿1000元,两年共计2.4万元的要求;王莉平无奈地给他写下2.3万元的欠条。当王遵守每月2000元的支付承诺,将自己中巴车卖掉才还清“欠款”2.3万元后,找张索回“欠条”时,张辉却谎称没有带在身上。
不久,张辉将王莉平告上重庆渝北区法院,诉称王欠他2.3万元钱,至今分文未还。在法庭上,王莉平拿不出任何证据,而张却保存有欠条证据。王自感“理亏”,只有妥协与张辉庭外协商解决。张辉张口又要2万元,王莉平怕肇事败露,又答应给张辉1.4万元,双方重新写下一份协议书,王莉平当即付张现金6000元,另写了一张8000元的欠条给张辉。
面对张辉的一次次敲诈,王莉平经济衰竭,债务缠身,愤而走进江北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把这起交通肇事案的真相和盘托出。公安机关对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江北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诈骗罪、包庇罪对黄定云、王莉平、张辉等3人提起了公诉,使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作者:沈义、阳学智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