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检察部门表示,元旦、春节前后是行贿人积极活动的一个好机会。北京青年报今天刊文警告:警惕年底的行贿暗流。
北京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一名有7年反贪侦查经验的检察官表示,根据他的办案经验,有近两成受贿的贪官都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跟行贿人第一次搭上关系。年关时节的请客送礼一般数额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但腐蚀官员的危险性很大。
丰台区、朝阳区等检察院反贪局表示,元旦、春节前后是行贿人积极活动的一个好机会,特别是那些与职能单位负责人以前没有联系,想搭上关系,混熟后再办事的行贿人。报道说,变相行贿的方式不外乎是给孩子压岁钱、看望老人、拜年时送上昂贵的礼品、直接赠送各种代币券等。
报道提醒说,进入年底,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负责人得多留个“心眼儿”。报道举例说,一个私营煤厂的小老板想让一家大型国有煤厂帮自己代销。小老板费尽心机找到该厂的厂长、财务科长、经营科长等一些“实权”人物,先是过年的时候上家里拜年,给孩子的红包也就千儿八百,后来发展到平时也不时登门造访、探望老人。大家关系熟了后,他提出代销的要求,厂长、科长们自然没有拒绝。他送的红包也越来越大,代销的煤也越来越多。案发时,小老板已经挣了150多万元,受贿最多的一个厂长拿了13万元。该厂5名干部一起因为受贿罪进了监狱。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行贿罪、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5000元。报道说,年关时打铺垫的这些红包、礼品一般到不了这个数。送礼的人当时不会提出什么具体的要求,他只希望与有实权者建立起“朋友”关系,能为他今后办事帮上忙。所以还不能说这些人是目的明确地要利用有权者的职权。这些有权者也很难拒绝。等关系熟到一定程度,别有用心的“朋友”自然会提出要求,送上的钞票也越来越厚。(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