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历时40天。1月19日是春运第一天,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制定工作方案,省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全面启动,实行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
省交警总队表示,对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抄送交通运输企业,通知客运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并建议客运企业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调整岗位。
各市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城际和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无线警务通等科技手段,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在出现影响通行的恶劣天气时,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提前分流、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通行等多种方式进行疏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通行,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除因大雾能见度不足50米或者道路发生大面积结冰,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情况外,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尽最大可能保障通行。(董钊 魏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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