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去罗源,18辆残疾人摩托车上高速公路,幸被高速警方及时拦下。
22日13时35分,福州高速四大队贵安中队接到指挥中心通报:“有多辆残疾人摩托车从福州北桂湖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往贵安方向行驶。”
通过监控探头,警方注意到,已有8辆残疾人摩托车在潘渡隧道慢车道上行驶,车速较快。警方随即出动,在绕城高速洋门互通前将车队截住。同时,另有10辆残疾人摩托车已经从连江高速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为确保安全,高速交警及时派人拦截并由警车护送,将车队带出高速公路。
事后警方了解到,这些残疾人打算集体自驾残疾人摩托车去罗源游玩。《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其配套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考虑到驾驶员都是残疾人,并且主动配合民警消除安全隐患,高速交警人性化执法,对他们进行了口头教育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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