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动自行车将全部实行登记上牌,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网站看到,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已出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政策。
省物价局表示,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对电动自行车发放号牌和行驶证时,可按每车20元的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所收费用全额用于号牌制作、运输、保管、固定螺丝、支架、损耗、安装等工作支出,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费用。
省物价局强调,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实施收费前应到武汉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接受物价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年度审验。省物价局表示,执行时间由武汉市物价局、财政局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择机确定。
据上月公布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市电动自行车拟实行销售和登记上牌目录管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上牌目录的产品。购车30日内应登记上牌,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记者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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