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等国家四部委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生产、销售、道路安全等六个方面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和规范。
其中,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审核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以及注册登记,按照该标准,时速高于20公里、车重超过40千克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上路,并逐步淘汰。
目前国内上路电动自行车有上亿辆,由于电动车“更快”“更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治理电动自行车,规范产品标准已经呼吁多年,此次出台的新规定约束“超标车”,会否“一拳打在棉花上”?
“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新规定下市场何去何从?
从城市到乡村,目前电动自行车可能是中国百姓最“喜闻乐见”的交通工具,价格实惠、技术成熟、使用成本低、代步效率高。有统计显示,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1.2亿辆甚至更高。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电动自行车实际上已出现轻摩化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使然,更快、更重、更强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市场的热销产品,“超标”问题已经突出。
据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上海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350万辆,其中有约150万辆“超标”,也就是说无法达到重量低于40千克,时速低于20公里的要求,而记者了解到,上海现有电动自行车“超标”量的比例在全国并不算高,在许多地方,“强悍”如摩托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市场主流。
新规定之下,“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逐步淘汰,但对于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和商家来说,如何进行补贴、以旧换新,既鼓励消费者淘汰“超标”车,又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相对于重量限制,速度限制更受消费者的关注。上海的赖先生说:“我家到工作单位有近10公里,每天主要靠电动自行车代步,如果以后重量限制了,我可以买那种锂电池的小型电动自行车,但如果速度限制在20公里,就太慢了,影响我本来的上下班规律,现在的车子开到时速30多公里没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对于20公里/小时的严格限制可能会使很多人放弃购买电动自行车,影响到市场需求,这无疑也增大了厂商的压力,一些厂商表示电动自行车市场或面临一次调整。
堵“超标”漏洞,难度不小
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认为,目前电动自行车市场较为混乱,主要是由于相关的标准制定、道路管理办法制定的滞后所致,目前相关部门应着手制定适应于当前该行业发展的标准。此外,还应制定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对电动车上路进行有效管理,让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郭建荣介绍,虽然上海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基本都能做到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但很多消费者希望买到速度更快的电动自行车,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都给电动车留了个“后门”,销售商家只要做简单的改装就能把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提高到20公里/小时以上。
这样一来,生产企业一方面要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内,另一方面则要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给电动自行车留有改装的余地,而目前又缺乏相关的道路管理办法,给交管部门执法造成了困难,导致高时速的电动自行车频频在大街小巷现身,不仅给电动自行车市场制造了混乱,也带来了很多城市交通安全隐患。
据记者了解,目前电动自行车的改装较为普遍,也十分简单,有些电动自行车在改装过后车速甚至可以超过6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轻摩化趋势明显。
有效管理还需期待“政策组合拳”
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销售量都很大,而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难度要高于普通机动车。按以往的经验,即使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到销售以及登记注册环节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很多人担心仍有空子可钻。
郭建荣介绍说,为了规避上海较为严格的审核标准,很多产自外地、登记着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被销往上海,这部分电动自行车并不受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审核,可以随意“超标”,交管部门也很难对这部分电动自行车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一些厂商应对新规定也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让消费者继续购买“超标”电动车,并规避道路检查,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设置为“两挡”,在接受检查的时候用低速档,在平时用高速挡行驶,在道路上行驶“神不知鬼不觉”。因此,除了制定有效的标准和政策,要规范行业的发展,还需要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的环节上多下功夫。
我国现阶段适用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制定,该标准主要基于当时国内电动车行业的发展状况而制定,而当时该行业还处在初始发展阶段,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技术、性能、产量都远远低于目前的水平,2010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达到了29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制动能力、电机以及电池的技术水平都高于12年前的水平。
有业内人士指出,制定与实际生产水平相适应的标准,或许也应提上议事日程。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速度太快显然有很大的问题,事故隐患很大。要规范化管理,还是需要“组合拳”,光是前端生产限制并不够,关键是道路管理,要有效查处“超标”车。(陆文军、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