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感受 大小机构冷暖不一
许多保险公司人士认为,这次保监会下发《通知》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费率市场化。目前车险费率完全市场化所需的数据积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精算人才储备等条件都尚不具备,完全市场化仍然需要努力。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不一。一些中小规模的财险公司面临较大的挑战。在他们看来,由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与综合成本率(赔付率+费用率)挂钩,综合成本率越低的保险公司,在费率放开的灵活性上更具优势。按照一般的行业惯例,大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效应和管理先进等原因,综合成本率容易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如太保财险、平安财险。而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初期成本支出较大,加上规模效应尚未体现,综合成本率也就要比大公司高出不少。
因此,中小保险公司压力较大。有公司提议,应该在支付给中介的车险手续费上给予中小保险公司一定的倾斜政策,即实施手续费差异化,有助于中小保险公司保住一定的车险市场份额。据悉,目前上海等地正在研究相关差异化方案,但可能要等到车险费率市场化实施之后才会出台。
也有业内专家表示,现实中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也是参考ABC三套产品(2007年车险市场改革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险产品的三款统一条款,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参考),自己制定具体条款和费率报批,各家公司之间早已存在差异。而目前实施的车险条款是经过20多年以来不断完善的,消费者基本需求已经包含,保险公司即使创新条款,空间也不是很大。
一家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认为,此次启动改革,大公司在数据积累、成本控制、产品创新、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将掌握着市场定价能力,更多地受惠于改革;中小保险公司则在客户资源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足,成本控制方面有压力。
多家中小保险公司车险人士也因此希望政策能够进一步放开一些,比如在独立开发产品公司限定条件上更加宽松一些,让更多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其中,这样大家就可以相对公平地竞争。
但是,也有人士认为,并不是越大的公司受益越大。一方面,从《通知》中对具备独立开发权的保险公司的条件限定来看,并不是越大的保险公司就越满足这些条件;另一方面,大公司费率对整个行业的市场影响会比较大,监管方面也不会允许大公司在费率上低很多。相反,中小公司如果经营成本控制得好,或许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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