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有资产规模超过40万亿元,却不缴或很少向国家缴纳利润。据他介绍,国有企业从1997年到2007年没有上缴利润,后来即使上缴比例也很低。“40多万亿国有资产变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分配,这是不合适的。”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
2009年,“央企”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关键词。不管是2009年部分央企上演的一幕幕房地产“地王”争夺战,还是在一揽子经济计划刺激下,央企扎堆投资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等行业导致的新一轮产能过剩,抑或是许多央企海外盲目投资的失败,与央企有关的新闻总能触动民众敏感的神经。
如今,在收入分配改革谈论得如火如荼的当下,舆论矛头再次指向国有企业,因为不用上缴红利手头资金过多而导致的各种浪费和社会不公平现象激起了民众的愤怒。
2009年,“央企”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关键词。不管是2009年部分央企上演的一幕幕房地产“地王”争夺战,还是在一揽子经济计划刺激下,央企扎堆投资钢铁、水泥、风电、太阳能等行业导致的新一轮产能过剩,抑或是许多央企海外盲目投资的失败,与央企有关的新闻总能触动民众敏感的神经。
如今,在收入分配改革谈论得如火如荼的当下,舆论矛头再次指向国有企业,因为不用上缴红利手头资金过多而导致的各种浪费和社会不公平现象激起了民众的愤怒。
11月3日,国务院做出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适当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决定。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但方案尚未确定。
国企新局面
如今风光无限但却饱受质疑的央企,10年前的目标是“脱困”。国企改革,成为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最为引人注意的话题,对当时的政府来说,也是“最为难啃的硬骨头”。
1992年以后,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有企业被迅速推向市场。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多方面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严重。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2001《中国企业发展报告》记录了当时国企惨烈的状况。1994年,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为29.7%,亏损额为322.1亿元。
面对如此惨淡的局面,国家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将国企所得税税率从55%降到33%,将所有税后利润留给企业,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进入新世纪,国企快速发展,困扰国企改革多年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九龙治水的问题,被赋予出资人代表地位的国资委一一破解。在集中精力做主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下,国企的发展突飞猛进,国企的资产总额在以每年平均1万亿元的速度猛增。
2006年,国企实现利润超过1万亿元,而当时中央财政收入仅为3.9万亿元。同时,利润超过100亿元的有19家,有19家企业进入了财富500强,比2003年增加了10家。
于是,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征收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3年上缴。
红利新政的推出,结束了国企13年不分红的历史。不过,故事没有结束。像李荣融疑惑的那样,所谓“穷也骂富也骂”。国企分红重新拉开了序幕,也从此因其“适度、从低”原则和主要在体制内循环而饱受争议。
斗转星移,3年戛然而至。关于国企红利比例及用途的争议及质疑更加激烈,争议的焦点还是为何最高才10%的上缴比例以及为何红利多在体制内循环。
亚洲开发银行在今年10月发布的《2010亚洲发展展望更新》提及了国企分红的问题,其中建议中国通过再分配将国有企业利润更多地用于社会开支。根据亚行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方面的开支仅相当于GDP的6%,而发达国家该比重高达28%。
财政部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则显示,2010年1-10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6263.4亿元,比2009年全年利润还要多2871亿元。与此同时,从19家到24家到30家,最近3年,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中央企业在世界财富500榜的名单中实现了完美的三连跳。
不过,高速发展的国企,正在迎来新一轮的质疑浪潮。“万亿元利润的背后,真正用于社保等民生的开支才10亿元”、“在占据大量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前提下,最高10%的上缴比例,表明国企将巨额利润占为己有、内部分红”。
针对红利上缴比例,财政部表示,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
要红利,还是要发展?
李荣融曾表示:上缴利润也有一个能力,就是这个企业要有能力多缴。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所要做到的就是让这个企业能持续不断地提供红利。而不是今年上缴100亿,明年就关门走人了。另外,央企的社会负担仍然很重。要使我们的企业在同样的竞争条件下跟其他所有各国的企业进行竞争,要保持他的竞争力。所以,这之间的平衡要做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曾指出,收取红利的目的,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不是把国企当大户、杀富济贫,使企业失去可持续发展能力,甚至把企业搞死。不要只考虑红利,剩下的钱也是股东的钱。确定合适的比例,保证企业进一步发展时资金既不过多也不紧张,这样才有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精打细算、节约资金成本。
国企红利上调征缴比例要兼顾企业、行业和经济周期等因素,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上下灵活调整征缴比例。近30年的改革经验显示,在配置资本时,企业比政府有更高效率。如果上缴比率过高,很可能带来效率的低下。结果,一方面国有企业上缴了很多利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花费很大的代价在资本市场上融资。
参与互动(0) | 【编辑:何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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