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说,农业部禁止使用“瘦肉精”以来,检出率在逐年降低,目前都在很低的水平,2009年全国抽检48万份生猪尿样,检出率为0.019%,然而这个餐桌上的“毒瘤”多年来未被根除,其重要原因是生产和销售走“地下渠道”,一直没有截断制造“瘦肉精”的源头。
为查清源头,河南公安部门从涉案生猪养殖户入手,追到生猪经纪人,再追到“药贩子”,查获在河南销售“瘦肉精”的重要犯罪嫌疑人2名,并最终在湖北襄阳市南漳县找到并摧毁了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查清了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
而“瘦肉精”事件也引起了国务院高度重视。事发后,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等部委各自成立工作小组到河南调查此事。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多个部委又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驻河南,彻查“瘦肉精”事件。
一位参与“瘦肉精”排查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提高,国家的重视程度也在提高,河南都快变成‘战场’了,几个不法分子毁了我们多年整治‘瘦肉精’的努力。”
监管漏洞令人惊心
1997年开始,国家各部门就开始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并且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2005年,国内共有2455人因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王志祥介绍,“瘦肉精”其实并不是一种单一的物质,而是泛指一类具有相似结构的激动剂类化合物,种类繁多,仅我国农业部明令禁止的就达16种。
本刊记者追踪采访发现,由于“瘦肉精”化学性质特殊,生产技术门槛低以及我国畜牧产业升级滞后,都给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利益方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再加上监管不力,国内“瘦肉精”的“分段、多头”监管体系存在的漏洞较大。
王志祥说,“瘦肉精”种类较多,而快速便捷的尿检,每个试纸盒只能检测一种“瘦肉精”。同时,“瘦肉精”大多可以通过代谢分解排出体外,残留的有毒物质一般存在于肉畜的内脏,而尿检一般检测不出来。
投案自首的沁阳市宽屏村生猪散养户陈某说:“听说过瘦肉精有危害,但不加,猪贩子不买你的猪;过年也杀自己养的猪,吃过发现也没事,现在知道危害这么大,真的后悔。”
涉嫌此案的生猪经纪人曹某2009年开始贩猪,出肉率和瘦肉率过低让他屡屡亏损,最后有人给他介绍了“加精猪”,“没想到会犯法,觉得对不起良心。”
王宗礼坦承,此次事件的发生暴露了畜产品监管方面存在漏洞。“目前对生猪‘瘦肉精’的检测主要为尿样抽检,全国每年6亿头出栏生猪,是抽检就会出问题。”
本刊记者查到,早在1997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在养殖业使用“瘦肉精”。2009年3月,河南省畜牧、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强化“瘦肉精”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其监管的环节依次为:养殖、屠宰、流通、药品销售以及相关案件侦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