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
补贴已经领到手
“我们每年都有高温补贴和防暑费的,而且今年的标准提高了。”张师傅说。
夜幕降临,熙熙攘攘的火车站人流攒动,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对于张师傅来说,他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这个时候,他总会打扫一下公交车上的卫生,他的线路是从兰州西站到培黎广场。相对于往年来说,今年开车张师傅比较高兴,每天上班心情也比较好。“现在开车的时候,补贴多了,条件也好了,人也就高兴嘛。”
“高温补贴我们每年都有,只是今年增加了。”张师傅接着说,“去年以前,我们公交司机按月拿钱,6月—8月三个月每个月每人也就45元钱,而如今我们每人每天4元钱,这样就好多了。”
张师傅还表示,时下人们的维权意识都比较强,国家规定的一些法定的补贴都会按时发放的。所以他们的补贴往往比较好,在享有高温补贴费用的同时,他们还有白糖、茶叶和毛巾等消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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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
没有统一标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时下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行业和人员为数不少,但是真正领到高温补贴的却寥寥无几。
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高温补贴的发放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政策和法律依据。2007年,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温补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发多少主要靠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自觉自愿”。
“我认为,针对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等特殊工种的高温劳动保护立法工作应该尽快进行,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也体现了社会对劳动者的一种关怀。”劳动部门的相关人士说,“虽然没有高温休假的具体规定,但有关单位还是应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做好防暑降温,保护好劳动者的健康。”劳动者在高温工作中中暑可以算作工伤,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对此,相关律师认为,一个小小高温补贴落实起来总是很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相关条款过于含糊,以至于可操作性差。他们还认为,对于全国而言,一部统一的法律很难顾及到高温补贴的方方面面,比如南北方气候差异的问题。但对于建筑及一些特殊岗位职工的权益,我们应该有刚性的法律条文予以保护。(记者滕效宏 周张张 赵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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