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实际上是一个体制内的交易或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交易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雁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信号系统)这种产品本身并不是一个指定性的产品,而是一个竞争性的产品。信号系统是一个竞争性的领域和竞争性的产品,它在形式意义上有竞争,但在实际意义上没有竞争。它形成了一个利益圈,所有的利益在一个特定的圈子里来分配,这种分配可能是由于政策性原因、长期的历史原因或者是利益的一致性造成的。
孟雁北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本应经过充分竞争的产品虽然形式意义上没有市场进入的障碍,相对应的管制措施相对较少,但在特定的过程中间,竞争只是在表面层次上展开,实质意义上没有完成。实际上,如果是指定性产品的话,会有非常多的指标,而如果是竞争性产品的话,竞争者之间会相互形成制约和监督,这样能够相对保障产品的质量。(信号系统)作为竞争性产品却没有在实质意义上完成竞争,从而导致了对其的管理和评价处于缺失的状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央企无限制没有边际的扩张导致市场竞争的失效。比如,铁路部门在采购设备的时候使用企业内部、同行内部的设备,这不利于市场化、相互监督机制的形成。如果一个垄断企业的所有产品都是内部采购,这种模式不能保证所采购产品是市场上最好的产品,采购前后对产品质量的监控、监督是否按严格的程序进行,都会受到质疑。当垄断遏制了竞争的时候就会导致产品的选用和市场监督下降。
拷问
政企兴分痼疾难消 产业垄断有待破除
“在中国,政企不分问题是一种‘痼疾’,虽讲了多年,但迄今很难说已经完全分开,尤其在号称自然垄断行业更是如此。有的迄今还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如铁路部门。在国外,这些产业部门要么作为政府公司由政府按照公法体系来直接管理,要么政府依法对取得这些产业特许经营权的私企业进行管制。但是在中国,这些产业部门(如今日之铁道部)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何?政也?企也?亦政也,亦企也。”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铁道部、中国通号的情形仅仅是庞大的国有企业垄断中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常修泽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2006年,在中国垄断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铁路运输业的1966 .5亿元,有97.5%来自于国有控股,在其它包括邮政、烟草、城市公共交通、航空运输等行业,这个比例也超过了80%。
“垄断最大的危害就是会让竞争机制失效。”孟雁北表示,市场机制要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会极大地激发创造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从法律层面来看,垄断就是消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一旦垄断的话,竞争就会被限制和消除,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就会失效,整个社会的效率就会大打折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则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垄断导致效率低下,导致资源浪费,导致资源闲置,导致两极分化,并易滋生腐败。
垄断会导致市场竞争失灵,而破除垄断的最好方法就是引入竞争。陈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改革,打破这种垄断,创造条件让民营企业进入。虽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已经出台一年多,但是有些行业民营企业还是很难进入。另外,要对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进行广泛讨论形成共识。
“应用型的产品都应该交给市场,不应该被央企垄断起来。现在需要对央企现有的经营产品链条进行重新思考,央企是不是在经营这个产品的产业链中形成垄断,这个产业链中是不是有些行业应该放给市场,让民营企业让市场竞争企业介入,而不是单独的一家来垄断。”张孝德说。 记 者 吴黎华 实习记者 张彬 周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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