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的一个独特而又引起广泛关注的过渡性群体。他们不仅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社会迅速崛起,成为我国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而且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直接脱胎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传统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城打工,对农业生产并不熟悉,对农村生活也渐趋陌生;他们成年后的生活环境和就业经历更多地与城市联系在一起,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又无法完全融入城市生活之中。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总数近1亿人,随着传统农民工年龄增大并逐步退出城市,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新生代农民工规模大,年龄轻,主要集中在18-22岁之间;女性的比例高于男性;绝大部分处于未婚状态。第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第三,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第四,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时间明显较短,跨省流动的比例较高, 省内流动的比例较低。
新生代农民工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他们更多地将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发展机会的契机。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求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体现出较多的认同感和更强的归属感,渴望融入城市。新生代农民工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其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二元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村人口流动,限制了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的机会。我国应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让有强烈离农愿望的新生代农民工和愿意退出农村耕地的农民优先转变为城镇居民,加快其市民化进程。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后,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同等权益。各地应从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尽快完善市场机制,形成连接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取消劳动者的各种身份界限,组织和引导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合理有序地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其二,加快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首先要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约束机制,避免政府滥用土地征用权,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强化农民承包经营权,建立和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将土地征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其次要完善耕地流转制度与机制。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完善的耕地流转制度与机制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必由之路,它不仅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也能让离开土地的农民放心地转出土地进而安心地在城市务工经商。
其三,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保障的需求高于传统农民工,但他们社会保险参保率仍然很低。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封闭型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向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的开放型社会保障的转变步伐,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强化征缴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应急救助、贫困救助、教育救助和法律援助等。
其四,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人力资本存量。
缺乏专业技术和较高素质的务工农民只能提供低水平的劳务,在务工过程中缺乏竞争力。政府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实行技能培训,将就业前培训、转岗培训及在职培训制度化,延续其工作生命周期和提高工资水平。对有子女的农民工而言,子女教育问题是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原因。应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益,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
其五,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在中小城市率先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针对农民工过度集中于大城市,政府应实施多元城镇化战略,高度重视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缓解大城市人口的过度密集。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将是我国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城镇化扩张的重点。应该加快县城建设,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同时全面推进户籍管理以及配套制度的改革,吸引农民工向中小城市的分流,在中小城市率先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从农民工的角度讲,他们到城里打工,然后回到小城市居住和生活,既符合他们的进城愿望,也符合他们的收入水平。(作者:兰竹虹 石东伟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