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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1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7%

2011年10月25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电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5日在该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省份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尹成基说,今年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他介绍,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3元。

  关于今年的就业形势,尹成基说,尽管经济总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是在吸纳就业、经济增长带动就业方面没有带来明显影响。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二季度末持平。

  “从三季度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就业形势总体是稳定的,从每个月新增的城镇就业人数来看,是最近几年同期最好的一个季度。”尹成基说。

  此外,尹成基还表示,1至9月,中国城镇新增就业994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1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6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8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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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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