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重申,欧盟在2012年对欧盟和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征收“碳税”的决定不可更改。业内人士指出,欧盟此举侵犯了其他国家的主权,违背了有关国际公约,但中国航空企业也应加快产业升级,对“绿色壁垒”未雨绸缪。
中国航企多支付8个亿
据悉,欧盟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费的核心概念是实施航空业碳排放配额,让进入或离开欧盟境内的所有航班支付“买路钱”。针对欧盟强征航空碳排放费的决定,从一开始就有争论,遭到了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强烈反对,但欧盟并未因此而松动。
目前,中航协决定采取强硬手段在年底对簿公堂。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指出:“对此事中方会坚决反对。目前中航协计划在今年底向德国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具体诉讼时间没有确定,律师团队也没有最终敲定。”
有机构预计,中国的航空公司明年将会为此多支付8亿元人民币的成本。与此同时,有消息称,国航也下调了对明年业绩的预期。北京工商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的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研究”项目主持人孟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航下调明年业绩同欧盟征收碳税可能有一定关系。国航的欧洲航线相对较多,欧盟征收航空碳税会增加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碳税转嫁到旅客身上必然会导致票价上升,由于航空旅行是价格弹性比较高的服务,涨价可能会降低航班上座率。”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乔晗博士也表示:“现在来看,如果欧盟单方收取碳税一旦实施,对中国民航企业最大的影响是增加成本,这是企业难于接受的,因为中国航空企业在欧洲航线上本身可能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空间。”
征税存在诸多不合理
业内人士认为,欧盟通过掌握航空业碳排放收费标准的制定权,从而掌控航空运输业和制造业领域的市场控制权,给外国航空运输服务商进入欧洲制造了障碍。
乔晗对本报记者分析了欧盟此举存在的多项不合理之处:首先,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其次,违背了《芝加哥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减排的基本立场;第三,实施范围超越了欧盟的管辖权,违反了国际法惯例,并且会严重影响到世界航空运输业和物流业的正常秩序,进而对欧洲和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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