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占GDP比重超19% 公众呼唤“还富于民”
2012年02月20日 13:1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在国外一些地方,当政府税收达到一定程度上,政府总要想办法还税于民。比如,在美国俄勒冈州,只要当年州政府税收超过预期总额2%以上,州政府就将部分税款返还给纳税人。
我国税收已步入9万亿元,还富于民是我们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近9万亿元,同比增长22.6%,税收占GDP比重超过19%。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8.7%,财政部认为,去年企业效益较好等因素致使税收平稳增长。
结构性减税喊了多年,然而,税收总收入还是一个劲地往上涨,如今税收占GDP比重更是超过19%,这不禁让人欢喜让人忧。喜的是这说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效益较好;忧的是,税收收入飞涨,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本应属于国民的财富,是以广大纳税人的沉重负担为前提。
近年来,我国政府税收收入一直快速增长,远远超出经济的发展速度。从2004年至2010年,除了2009年税收同比增长9.8%外,其余年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均2倍于同年GDP增速。我国2000年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2.8%,此后逐年增加,2008年税收收入比重超过18%,2010年则超过19%。而2011年GDP约为2000年GDP的4.7倍,相比之下,2011年的税收收入则是2000年的7倍。
【编辑: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