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与9省市区实现异地医保报销
日前,海南省医改办公室、社保局宣布,海南已与9省市区共16个统筹地区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这意味着海南省级参保人、统筹区内的参保人,可以在对方区域内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看病时,不用再垫付钱,也不用把看病单子拿回到参保地报销。海南是与其他省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最多的省份。
吉林长春市退休职工张桂芝,从1997年开始在海南海口市定居。2010年,张桂芝因糖尿病、高血压住院治疗,每次住院需要支付押金一万元,每次攒够约5000元就寄回单位报销,等待约一个月后报销金额才能到账。去年,听说海南与长春开展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张桂芝赶紧申办了异地就医卡。3月26日,她拿着卡不用交付押金就住进了定点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不用跑腿、垫付,太省心了。”她说。前年,她的老伴特意回到老家做了白内障、胆结石手术,就是因为医保不能异地结算。今年6月,老伴也要办一张异地就医卡。
据海南省社保局局长王卓介绍,海南是一个外来人口较多的省份。特别是2009年海南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来琼定居、度假、投资的人数剧增。据统计,海南房地产购买人群80%以上是内地客户,仅山西、黑龙江两地就有20多万人。随着异地居住人员的增多,这些人群的就医和就医结算报销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为此,省政府拨出专项经费360多万元,专项用于省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开发建设。
自2010年1月1日启动以来,海南省已与9省市区共16个统筹区(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吉林、甘肃省本级以及天津、广东广州、辽宁沈阳、南宁、柳州、桂林、大庆、佳木斯、伊春、长春市)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从2010年5月第一例省际异地医疗结算发生开始,截至2011年底,异地医疗结算4700余人次,其中住院730人次,统筹基金支付费用820万元,协查异地就医15例,拒付违规医疗费用13.4万元。
结算采取三种结算模式:就医地结算模式、参保地结算模式、点对点结算模式,海南结算平台发挥审核、传送数据的功能,按照协议进行结算。有三类人员可以参加异地医保:按照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且户口已迁移到安置地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参保所在地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公派3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因病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的人员。
今年,海南继续与有合作意向的统筹地区如新疆、内蒙古、云南、福建、青海、宁夏等地接洽,争取早日签订协议。(记者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