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股民不适合参与股指期货 ——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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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种股民不适合参与股指期货
2010年01月19日 08: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股指期货与股票、债券相比,具有专业性强、杠杆高、风险大的特点,不适合一般投资者广泛参与。为此,有关部门已从制度层面对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业务设置了一些“门槛”,要求投资者必须满足“三有”要求并通过综合评估,即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期货经验或者仿真期货经验,在一个反应其综合情况的评估中,拿到足够的分数。

  这些硬性要求是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前置条件。但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投资者都适合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投资者即使满足了这些硬性指标,还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全面评估自身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总体而言,稳妥型投资者应以观望为主,激进型投资者可适度参与,但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投资者,笔者认为不宜参与:

  没有足够自有资金的投资者。投资者要从事股指期货交易,首先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这与平时炒股有很大的区别。中金所发布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两项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股指期货投资者准入“门槛”,其中一条是资金: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那么,投资者是否只要能筹集到50万元资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参与股指期货了呢?不是的。笔者感到,有这么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参与股指期货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闲钱),没有使用时间的限制,没有盈亏数额的要求;二是不要把所有的资产都拿去参与股指期货,应该有一个合适的比例,要考虑期货市场的风险,万一方向做反了,投进去的钱赔光了,也不至于倾家荡产,影响正常生活。这样,投资者在股市里的钱至少应有一二百万元,甚至更多,再从这些投资总额中拿出其中一部分,最好是一小部分的钱(50万元)参与股指期货。如果投资者可以支配的“闲钱”刚好只有50万元,或者超过不多,最好选择观望。

  缺乏必备期指知识的投资者。意见稿规定,投资者应当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等主要条件,方可参与股指期货投资。这表明,衡量投资者是否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主要是通过相关测试来完成,但在实际测试中,很难确保所有的测试均能做到真实、准确,可能会有一些投资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期指基础知识,但由于各种原因“被通过”。因此,投资者除了在形式上必须通过知识测试外,关键是要真正掌握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否则,极有可能在未掌握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时就盲目入市。过去,类似的教训很多。比如投资权证,不少权证投资者买入前其实并不知道权证是怎样回事,买入后一直持有,等到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成了一张废纸,钱亏光了,仍不知道亏钱原因。股指期货也一样,风险一点都不亚于权证,投资者如果连股指期货是怎么回事都未弄清楚就盲目参与,很可能会重蹈权证覆辙。因此,对于那些缺乏股指期货基础知识的投资者来说,最好的策略也是观望。

  尚无必要投资经验的投资者。知识和经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的投资者可能测试起来分值很高,但操作起来却缺乏经验。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不仅要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还必须有一定的期货经验或者仿真期货经验。根据规定,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股指期货要求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这一硬性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期货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在参与前必须先进行仿真交易,二是衡量投资者是否有期货经验,取决于其是否在三年时间里完成过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即便如此,笔者认为,投资者如果在开户时达到了这些硬性要求,但原有的期货经验并不意味着在今后的交易中不会出现风险,更何况这些衡量标准也只是原则性规定,并不绝对代表投资者的实际投资经验。因此,那些缺乏必要投资经验的投资者也不宜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缺乏相应风控能力的投资者。由于杠杆效应,参与股指期货的风险比炒股要高很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判断失误带来的“双向风险”,判断失误不仅让投资者在市场下跌的时候亏钱,上涨的时候同样可能亏钱,且由于杠杆效应,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可能比满仓炒股还要大许多。二是由于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结算之后,投资者可能需要追加保证金,若不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将会面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因此,参与股指期货对投资者的风控要求更高,不仅要有控制风险的意识,而且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没有风控意识,抑或虽有风控意识但无承担风险的能力,都不适宜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宁波 谢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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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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