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Baidu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劳动权益受损诉期仅为两年 逾期不能再追回损失
2007年03月22日 16:49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也不能再追回损失。

  去年本市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3946件,比2005年增长7.1%,已连续六年保持增长趋势。通过查处,为7.6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8亿元。去年年底,监察实效期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从今年起,劳动者对企业侵害自己权利的违法事实,如果两年内不举报,就不再查处,也不能再追回损失。

  从去年的查处情况看,非公企业(中小型企业)成为发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重点领域。在全年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中,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的共22660件,占到违法案件总数的94.63%,比2005年增加8.29%。而其中发生在建筑业、餐饮、服装、服务行业的又占绝大多数。

  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去年发生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案件数占到全年查处违法案件的首位,达到46.74%,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讨薪事件就达303起,占到全年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总数的85.1%。

  去年市劳动保障局对“五·一”、“十·一”法定节假日期间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拖欠加班工资违法案件439件,为劳动者补发加班工资171.28万元。 (李莉)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