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强收碗筷消毒费可否拒付?
2008年05月08日 14:17 来源:今晚报 发表评论
近日,针对一些饭店强收碗筷消毒费现象,上海市消保委已经明确表态,如果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消费者可以拒付,并要求店方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或者在支付相关费用后要求经营者开具凭证,然后据此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市目前尚无此方面规定。
据了解,一些饭馆向消费者收取所谓的“消毒碗筷费”已经成为市场中的“潜规则”。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本市很多餐馆都引入了有包装的消毒餐具,虽然此举省去了消费者对餐具卫生的担忧,但要享受这样待遇的消费者还要为每套餐具支付1元至3元的费用。对此,市民李先生表示,服务员如此询问会让人觉得不收费的餐具就是没消过毒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收费餐具。据了解,还有一些饭店甚至没有给顾客准备免费的消毒餐具,只要在该饭店用餐,就必须使用收费餐具。据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天津市餐饮协会负责人表示,他们曾明确表态不提倡餐馆对消毒碗筷进行收费。因为具有一定的消毒能力是一个餐馆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其消毒成本已经算在菜品的毛利里了,所以不应对消毒碗筷进行再次收费。金辰律师事务所刘润洁律师表示,商家至少提供收费和免费两种选择,在消费者消费前执行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记者吴薇 实习生刘宇)
【编辑:马金龙】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