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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学:类似红学的专门学

2010年12月21日 16: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作者:杨天波

    访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成臻铭

  中国土司,具有根深蒂固的“中华情结”,他们在明朝晚期至近现代中华民族处于危亡的紧要关头,能够主动服从中国国家与中华民族需要保家卫国,在东南沿海,在西南边疆,在中国广大版图之上,创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有力地维护了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全稳定。

  “土司研究在南方热度很高,尤其是吉首大学对中国土司研究,特别是湘西土司研究具有特殊贡献,他们有一批人致力于此,成绩显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李世愉如此评价。

  为此记者来到吉首大学,专门采访了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成臻铭。该中心是全国第一个专门研究土司学的学术机构。成臻铭是中国首位提出“土司学”及其理论建构的学者,其出版的专著《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填补了清代土司研究的此项空白。

  《中国社会科学报》:土司研究在我国已经走过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历程,请问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是一门学科,还是一门专门学?

  成臻铭:土司学不是一门学科,它像红学、科举学、敦煌学、甲骨学、徽学等一样,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专门学,是研究土司现象以及发展规律的专门学。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司、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和土司现象。其分为土司学与土司志两个支系,研究重点是土司文化。

  这里有必要对相关内容作出基本界定。一是土司。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土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这些土司可以划分为七种类型,即宋代出现的抚慰型土司和政务型土司,元代出现的僧官型土司,明代出现的羁縻卫所型土司,清代出现的札萨克型、土弁型和土屯型土司。

  二是土司制度。土司制度,不仅包括中央王朝管理土司的制度,而且也应包括土司约束周边土司的制度和土司治理家族村社的制度。

  三是土司文化。土司文化是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乡土文化、家族文化和政治文化等多元文化的统一体,是一种具有多元性、原生性、本土性、政治性、多样性特点的民族传统文化。这种文化,既是一种社会文化,又是一种政治文化,是一种经过八百年酿制的伦理型政治文化。这种文化熏陶之下的中国土司,具有根深蒂固的“中华情结”,他们在明朝晚期至近现代中华民族处于危亡的紧要关头,能够主动服从中国国家与中华民族需要保家卫国,在东南沿海,在西南边疆,在中国广大版图之上,创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有力地维护了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全稳定。

  四是土司现象。土司现象,更多的是指现代土司现象。它包括两方面内容,即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残留的土司文化传统,以及汉族微型社区残留的土司文化传统。土司现象之所以在现当代还有残留,主要是传统文化和某些政治权力不断下沉、不断边缘化造成的。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和村民自治,这既有实行民主制度的考虑,也有土司现象大量存在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各微型社区的顾虑。因为明朝以来开展的“改土归流”运动,没有波及微型社区,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改革运动,对各类土司上层采取了统战政策。那些暴风骤雨式的“运动”,不可能消灭文化传统。文化传统一遇到合适的“气候”,是会生根发芽的。

  《中国社会科学报》:土司研究逐步形成了土司志、土司文化等两个研究传统,请问土司学的发展分为几个阶段?

  成臻铭:土司学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四个阶段的研究,均不同程度地切合了国家政权建设需要。

  1908—1959年,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一直重视残留土司问题的调查研究。这种研究,最初由政府幕僚和个别学者执行。上世纪初,云生、安建二人,就曾对云贵两省的土司现状进行研究。之后,又组织了对土司问题的专门调查,旨在制定解决土司问题的对策。所以当时的学者,如葛赤峰和余贻泽,提出了“土司制度”概念,研究解决土司问题的政治对策。他们提出的“土司制度”概念作为一个特定名词,一直使用至今。

  1960—1979年,传统土司制度在我国消失了20年,土司制度的研究,成为民族识别工作的参照系。

  1980—1998年,我国大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国文化热”。各民族学者从土司治理层面,反思和评价本民族的土司制度,总结治理土司和土司治理的经验教训。这也使土司物质遗产作为现实的民族文化遗产,开始受到重视。

  1999—2009年,土司文化遗产作为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进入政府保护、开发之列。政府的这种取向使这一时期的土司研究,开始由制度研究向物质形态研究转向。正因为此,“土司文化”、“土司文化旅游”、“土司政治文化”等概念,逐渐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术语表达。

  通观上述四个阶段,每一次新进展,均是在政府引导下实现的。它逐步形成了土司志、土司文化等两个研究传统,逐步形成了土司历史与地方治理现实等相关性研究的一面。这种趋向,使土司学演变为一种专门学,成为必要。

  《中国社会科学报》:土司学的研究主题包括哪些?核心层面是什么?

  成臻铭:土司学的研究对象与历史发展,决定了土司学的研究主题,是土司、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政治文化和现代土司现象等专门研究领域。这个专门领域的具体研究,更多地应为土司行为与地方稳定发展的相关性研究,土司人文区位研究和土司族群文化研究等。

  这门专门学研究的核心层面,是土司学的学科定位及其理论取向。土司学是一门综合性学问,是一门由文化人类学(民族学)、政治学、行政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行为学、伦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交叉整合之下的专门学。对下列问题的关联,如土司文化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联,土司文化发展与土司文化沉积的关联,土司区内部争斗与外部征服的关联,等等,是必不可少的。

  在土司学形成过程中,先后有一些政府官员、学者和社会人士介入其中,他们各自具有复杂的学科背景。这就产生了不同的学术立场和不同的学科本位观,使传统土司学研究的价值观与范式变得五花八门,从而形成了多元化、多体系的土司理论方向。所以,我个人认为,成立中国土司学研究会,确定永久性会址,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多学科沟通,实现土司学的科际整合,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社会科学报》:土司学作为一门专门学,是否具有现代意识?是否应该将土司现象作为一种政治现象和文化现象纳入分析视野?

  成臻铭: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后,西部民族地区出现了一些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的社会失序失衡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势必落在土司学的肩上。我国西部地区延续八百年的土司制度,消失仅半个世纪。它消失以后,随着现代化运动的持续开展,包括现代匪霸、官场腐败在内的各种土司现象再次衍生出来。这使各阶层群众甚为不满,他们找不到根源何在,就将矛头对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这实际上给土司学明确了学术目的,提出了政治任务,即土司学研究不仅是多学科视野中的立体雕塑,而且必须是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以及现代土司现象,综合剖析历史上土司、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的对策研究,必须将土司现象作为一种政治现象和文化现象纳入分析视野。(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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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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