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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作家vs百度文库:版权与数字化时代的利益博弈

2011年04月01日 08: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百度文库邀版权方共创数字阅读,出版业质疑“收保护费”

  技术进步、数字出版与互联网自由传播PK法律滞后、传统出版与作家利益保护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韩寒、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以版权所有人身份联名发表公开信,抗议百度文库向网民提供免费文档作品的下载行为。随后一场被简化为出版业与互联网业就“侵权与分享”之间的过招开始。

  “声讨百度”、“指责首富”、“管不好就关掉文库”等声音不绝于耳,而免费文档的消费者——中国网民却因不在双方声讨下,悠然地关注“掐架”的最新发展——百度文库宣布“诚邀版权方共创数字阅读新时代”,出版业代表质疑其为“收保护费”。

  浮光掠影下,一面是国内著作权保护不规范的乱象和辛苦码字的作家们担心利益受损害,一面是数字化出版、阅读模式与传统阅读、出版模式利益的单挑,一面是习惯“免费午餐”的网民在获取分享与保护版权良心间的矛盾心情。

  谁的利益在飞,谁来保证事件走向三方利益的均衡点实行共赢。继报刊上网后,在数字化时代,图书内容生产的核心资源如何保证?互联网的自由分享精神如何体现?版权保护如何做到维利又不造成知识垄断?一切尚无答案。

  文/本报记者 王丹阳、邱瑞贤 

  或许多年以后,当大多数人用电子阅读器购买、阅读书籍已是常态,当作家们利用数字版权获利,直接提交WORD文档给电子出版商成为可能时,2011年的3月30日有可能被提及。

  事件分析:

  一场涉及三方的博弈

  就在前日,备受50作家维权行动诟病的百度文库在删除涉及侵权的240万份文学类文档后,又意外地推出了“文库合作平台”。百度文库称,“诚邀版权方共创数字阅读新时代”,可以通过销售模式和广告模式与版权方合作共赢。在介绍中,这一平台被描述为“向所有电子读物版权方开放的合作平台,借助百度的平台、用户资源优势和多样化的盈利模式,保障合作方版权的同时,更帮助您快速提升影响力,获取版权收益。”

  出版人沈浩波则在同日以《树欲静而风不止》为题发博,表明作家和出版业者“将维权进行到底”的决心。沈浩波质疑百度高调推出的新产品用意,“是否意味着侵权盗版的原文库模式与出版商长期合作平台将长期共存?只有与百度合作才能有版权保护的保障?如是,则岂不是流传已久的‘保护费模式’正式浮出水面?”

  半个月前,韩寒、慕容雪村等50名作家发起了针对百度文库的维权行动。这原本只是近年来出版业针对互联网侵权的众多抗议之一。然而,事件发展却层起跌宕。从百度承诺清明前谈判到出版方代表宣布谈判破裂,从韩寒发博为“生计谋”的作家们振臂一呼到李彦宏正面回应“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无不引人关注。而在网络上,无数网民也加入论战中。

  如果用“博弈论”观点看,在这场出版业对互联网的维权中,实际上,局中人有三方面:作家和出版业者,百度文库、(网民)免费文档的使用者。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名言:“通过追求(个人的)自身利益,他常常会比其实际上想做的那样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那么在这场博弈中,他们的说法如何?利益在哪?

  李承鹏:

  白食者无权要求文坛白求恩

  “如果还想中国有作家,就该为制止小偷行为有所行动。这次背景不是作者跟读者争利益,而是作者制止百度盗窃。我们不能容忍一个小偷成为中国内地首富。”3月21日,作家李承鹏写下这一条微博。5天前,他在自家微博上宣布退出“50作家声讨百度”的行动,理由是“要单干”——在过去的半个月中,他不断利用博客和微博作为阵地,一边不厌其烦回应各路网友提问,一边言语辛辣地继续声讨百度。

  “妄谈白食者,无权要求我们成为文坛白求恩!”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承鹏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

  对于博弈第一阶段的“成功”——百度文库删除上传的盗版文档,他认为并不足够,“并未解决授权问题,就好比退还了你家被小偷偷走的东西,但是如果将来继续使用是否应该有你的赠送声明书或者交易发票呢?”对于百度推出的“文库合作平台”,他也并不“感冒”。

  “没看到消息的交易方法和方案,即使有也不能是百度单方面推出然后问我们是否接受,而应该和我们一起坐下来商谈一下用什么模式。这是甲乙两方的事,不能一方提出让另一方接受,也许我们有更好的建议呢?难道我们不接受,百度就继续容许盗版?有人说,这好比要求你必须主动答应上床,不然接下来你被强暴我们也不予保护。而且我现阶段对新浪有授权,因此我不认为新浪爱问有原则性问题。”

  路金波:

  下一目标“APP STORE”

  在此次事件中,有人认为实际上百度文库损害更多的并不是作家本身的利益而是出版商利益,李承鹏并不否认,但他不认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传统出版业将面临被电子出版业取代的趋势。在他看来,在图书出版这条生态链上,制作、销售和物流等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和创作规律,专业的出版商和作者有更好的沟通,更知道每个作者的兴奋点。

  “当然,数字化传播是一个趋势,但是我认为首先应该有一个协议或商业合同。我可以接受网站向我购买版权,然后把我的作品作数字化处理,但是要征得我的同意,给予一个合理支付,然后使用我的作品。”李承鹏表示。

  29日,出版人路金波在博文中就维权百度事件发表了看法,并宣布不再就该话题接受采访。他认为百度文库的行为实际上是互联网出版和发行的商业行为,并不适用“避风港”原则。此外,“反互联网侵权”不只是针对百度文库一家,下一步目标将考虑苹果的“APP STORE”。

  论及互联网侵权的危害,他在博文中称,流行的观点认为,2018年,数字将超越传统纸质图书,成为出版业的主力形式。如果,放任我们的核心资源——版权——继续裸露在网络上,如果,让用户继续养成数字阅读是免费的“这种习惯和思维模式,出版业将面临灭顶之灾,而作家们,难道要依靠广告商或政府救济生活?”

  百度声明:

  就伤害作家感情表示道歉

  3月26日,百度针对“50作家维权事件”发表三点声明,其中承诺在3日内删除涉嫌侵权的文学类文档已做到,其余两点声明则表示百度文库是免费文档分享平台,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以下是声明内容:

  “百度文库产品在前期的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我们对此表示抱歉。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我们尊重版权方的权益,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百度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

  3月28日,百度文库的官方博客发表了致百度文友们的一封信,表明百度文库在行动,并将和你永远在一起。

  博文称,在本次误操作中被扣除的网友财富值、经验值将在4月20日之前归还到账户里。此外,百度还提醒文友,不要上传包含不良内容和涉嫌侵权的文档。

  百度高层:

  用技术解决版权问题

  百度副总裁朱光曾对媒体表示利用“绿色版权通道”和“版权作品识别DNA技术”等技术以优势来解决版权问题。

  朱光称,百度文库成立的初衷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旨在帮助网民自由上传和免费分享各种知识、教育类的文档。文库从2009年11月份开始试运行,在快速成长的同时,我们发现用户对小说类产品的上传和分享量增长也很快,经过一年的发展,到去年文库正式版上线时,文学作品在文库中数量已经占8%,流量占到10%,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就显现了出来。

  朱光表示,这种类似“鉴别论文是否抄袭”的“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应用预计将于今年4月11日上线试运行,5月1日正式上线。届时,通过该技术不仅可以系统清除文库中网友已经上传的侵权作品,也使得将来侵权作品在上传时能被系统自动拒绝,从源头上控制侵权作品的传播。

  网民:

  版权保护与纠结的心情

  就在“50作家声讨百度”的同一天,网友F也开始了加速从百度文库下载电子图书的进程。因为他知道过不了几天,这些书可能都会消失。让他感到幸运的是,赶在百度文库彻底删除前,上周日在新华书城看到的几本新书,都在网络上找到了并下载完了。

  谈及文库3日内的改变,电子书爱好者F说“这种感觉就好比电驴被关闭时一样伤心。除了免费,还有资源渠道。因为有些旧版和外文书在当当和卓越有折扣也买不到。”

  有网友表示,“每天就是说百度文库和作家的掐架,作家无非想和百度分一杯羹。”这回合结束了,“各位作家们是不是也可以想想怎么写一些有质量的文学作品呢?”

  网友“磐石之心”认为,“中国互联网的盗版习气,用户不愿为内容付费的恶习,都让现在文学小说作者们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加恶劣。”

  @杜子建的微博说:“给百度文库的公关建议”:1.得体的致歉;2.真诚的感恩;3.适当的赔偿;4.成立“百度文库作家联盟”;5.点击分账;6.成立“百度文学奖”,奖池一亿元,每年评选各类文学大奖、重奖。7.扶植新作家;8.联合建构自己的出版机构。

  专家说法

  凸显科技进步与

  立法滞后的矛盾

  为什么是百度被声讨?百度究竟有没有侵权?事件该如何解决?

  专栏作家、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魏武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现象可以从几方面来看。他认为,百度被声讨除了因影响力较大,有对小网站的“杀猴儆鸡”示范效应外,也存在连带的权益的问题。

  他认为,同作为电子书库的“新浪爱问”,文档数量上远超过小众文档分享网站verycd和豆丁的。根据alexa统计,新浪爱问占据整个新浪访问量2.34%,百度文库则占百度1.63%。这次“新浪爱问”没有被一视同仁地进行“盗版打击”,实际上是因新浪是媒体。除了对作者和出版者的宣传策划外,“作者和出版策划机构运营者,大多还有一个带V认证的新浪微博账号。如果控诉百度成功,新浪最好自行收敛。”

  “避风港原则”不是借口

  但魏武挥表示,在现行著作权体系下,百度无可争议地侵权了,“避风港原则”并不是借口。但是此次事件百度文库伤害的实际是出版商的利益,问题根源则在于现行的出版制度,一本书里除了作家的稿酬外,还包含书号、印刷等诸多内容。

  他曾在专栏文章中举例,近来,《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作家Barry Eisler拒绝了价值50万美元的图书出版合同,而决定选择自行出版模式出版最新的小说:即电子书。因为出版电子书作者可以从亚马逊中获取70%的收入分成,而昂贵的实体书只有14.9%。

  魏武挥认为,数字时代使得内容可以脱离纸张而独立存在,数字时代使得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的作品而无需经过传统的出版机构。这意味着内容生产者不变,但内容出版者和传播渠道已发生变化。要解决这种问题矛盾,应该从淘汰传统的出版模式产业链条开始。

  技术进步但立法滞后

  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认为“50作家声讨百度文库”事件中,从《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来看,百度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在百度删除侵权文档后,作家们也有继续追究百度侵权责任的权利。无论从侵权的行为主体、传播主体和盈利主体来看,都是百度。即使百度文库没有广告和商业行为,但通过文库的域名也给百度带来了流量访问和品牌效应。

  但是王永红认为,这一事件不能从单一的法律角度来认识,应放到互联网时代这一更宽广的视角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立法法律滞后存在着矛盾”,他说,对于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百度文库事件更值得讨论。

  谁的利益在飞,谁来保证事件走向三方利益的均衡点实行共赢。继报刊上网后,在数字化时代,图书内容生产的核心资源如何保证?互联网的自由分享精神如何体现?版权保护如何做到维利又不造成知识垄断?一切尚无答案。

  “50名作家维权”vs“百度文库”事件回放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韩寒、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联名发表公开信,抗议百度文库向网民提供免费文档作品的下载行为。

  3月16日,有媒体刊登百度就此事的回应,“从文库诞生日起就郑重承诺,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3月17日,出版人沈浩波在微博透露,16日晚10点他与百度某高层进行一次“私密饭局”,该高层表达了与出版界人士积极谈判的意向。最后,双方约定在清明前展开谈判。

  3月24日,《出版业、作家群体与百度谈判破裂声明》称,未在谈判中看到百度高层对本次谈判及解决问题的诚意。

  3月26日,韩寒发表博客《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您现在是中国排名第一的企业家,作为企业家的表率,您必须对百度文库给出版行业带来的伤害有所表态。”

  同日,百度发表“三点声明”,承诺3日内删除侵权文档、对伤害作家感情表示歉意。

  3月28日,百度CEO李彦宏首度就风波表态:“我在公司内部的态度很明确,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

  3月30日,百度文库推出“版权合作平台”,同日,沈浩波在微博刊出《树欲静而风不止》,质疑其“保护费模式”,并表示“将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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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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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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