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谈出版界反百度侵权:保护版权=保护创新
■ 新闻缘起
3月15日,刘心武、贾平凹、韩寒、郭敬明、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与出版人联名发表公开信,声讨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由此,一场“版权保卫战”正式拉开帷幕。
几经起伏之后,轰轰烈烈的维权事件终于有了阶段性的成果,百度文库正式作出道歉,删除了未经授权的文学类作品,并推出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且将采用“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阻止侵权内容上传。
此次百度文库事件的前因后果是什么,其中有何隐情,对整个行业发展又将产生何种影响,带着这些问题,4月1日记者采访了当年曾经因代表中国作家和出版社大战谷歌数字图书馆而声名鹊起、“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代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层对话。
■ 面对面
说起因:百度文库的影响最大,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伤害也最大
科技日报:这段时间以来,围绕百度文库版权纠纷的一系列事件可以说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请问《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下出炉的?
张洪波:其实,在2009年底,文著协号召广大作家向谷歌数字图书馆维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百度文库存在的版权问题,当时,谷歌扫描上传的是作家作品的部分内容或简介,而百度文库是整篇文章、整部书地上传,完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可以说性质更为恶劣。百度文库自上线以来,侵犯了大量作家和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而且它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我们一直在关注着相关问题。之所以选择了3·15这个特别的日子,也是想最大程度地引起大家对百度文库侵权事件的重视。
科技日报:为什么把矛头指向百度呢?据了解,其他共享网站上也存在版权上的一些问题。
张洪波:主要是因为百度文库的影响最大,给广大著作权人权益所造成的伤害也最大,希望借此能够引起人们对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和保护的重视,不少著作权人与出版社之前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科技日报:那为什么不首先诉诸法律,而是采取了这样一种道德谴责、舆论讨伐的方式?
张洪波:我们对于此次维权,无论从维权成本和可能获得赔偿数额等有过充分的评估。首先,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由于侵权事件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不好证明,而侵权人违法所得的收入也无法计算;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综合考虑。不过,我们从未放弃法律手段。
说谈判:网络不应成为盗版的“避风港”,网民不应成为“挡箭牌”
科技日报:“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与百度在3月24日进行了谈判,当时的谈判为何会破裂?
张洪波:“反侵权同盟”当时提出了四点诉求,即百度文库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必须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建立“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但百度方面在谈判中坚称自己只是提供在线分享文档的平台,所有的文稿、档案等资料均来自网友上传,适用“避风港”原则,因此否认一切侵权行为;而且在谈判过程中欠缺诚意,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科技日报:百度对自己的定位是网络服务供应商而非内容提供商,这一定位是否使得百度文库适用于“网络避风港原则”?而且,百度文库表示自己完全是非营利性质的……
张洪波:首先,互联网不是法律真空,网络不应成为盗版的“避风港”;而且,百度作为知名企业,不应随意歪曲法律条文,将众多的网民作为“挡箭牌”;其次,百度可以审查、屏蔽网友上传的淫秽色情、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却对众多网友长期上传著名作家的作品文档,视而不见,尤其是文著协联合盛大文学等已经对百度文库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声讨,百度方面能以自己“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网友上传的作品侵权为借口推脱责任?我们认为,它是“明知或应知”网页上传的作品侵权,应该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或连带责任。
此外,流量——广告——变现是互联网通用的商业模式,注册网友的积分可以兑换某些实物,说明百度文库的积分具有货币功能。百度方面却一直不肯正视这个问题,声称百度文库没有收益这是令人质疑的。
说进展:我们可以与百度合作,但有前提
科技日报:百度文库随后向作家致歉,并且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工作,还推出了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您如何看待百度这一系列的举措?
张洪波:百度文库其实只是删除了部分未授权的文学作品,在现有的近1700万份文档里,还有许多未经授权的财经、心理、励志、哲学、科技等非文学类的侵权图书,数量远远超过文学类图书。此外,在百度文库现有内容依然存在大量盗版侵权作品的情况下,推出这个合作平台也不免让人疑虑。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遵守法律,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将版权保护事业推向深远,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版权环境而努力。
科技日报:那就是说,“反侵权同盟”与百度文库的合作是可能的?
张洪波:当然,我们并没有把百度文库视作洪水猛兽,实际上,我们期待他们的商业模式纳入法制轨道。我们愿意合作,但前提是百度文库需要对他们之前的侵权行为及其影响有个交代,而且需要做到先审核后发放,先授权后使用,从源头上杜绝侵权现象,建立正常的版权保护制度。希望能以此事作为一个契机,从而改善中国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网络环境形成尊重版权的氛围,维护版权保护制度。
说产业: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
科技日报:长期以来,互联网上大量存在的文学“免费午餐”让很多网友都形成了免费阅读的习惯,也有不少网友乐于在百度文库上搜索、下载相关文化教育类资料,百度文库事件之后,有看法认为是“两边掐架,网友遭殃”,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洪波:首先要说,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得到保障,必须重视保护数字版权,否则,任由百度文库这样的侵权肆意发展,就会威胁到著作者的生存,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创新,百度文库它所伤害的,可能是一个民族的创造力以及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尚未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和制度氛围,人们意识的觉醒与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对版权的保护刻不容缓。
广大网友不能因为作家维权,自己获得免费信息或知识的权利可能会受到影响,就认为百度文库是合理的,就把这种怨恨发泄到广大作家身上。事实上,广大作家创作完成作品后,是百度文库这样的网络出版者、传播者将其作品送达广大网友。网友是否免费获得知识,取决于百度文库。
科技日报:如此说来,是否意味着分享网站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将会变得狭窄?
张洪波:信息共享的前提是提供信息共享服务的平台依法经营,而且要尊重著作权人的权益,但这并非意味着分享网站没有发展前景,关键在于版权管理。目前国际上也有较成熟的分享型网站,国内的一些视频网站等,也曾借鉴国外网络版权保护的经验,形成了一种运作良好的版权管理机制。我们希望百度文库能够在尊重著作权人权益的情况下发展,而不是以攫取他们的利益为代价。否则就是竭泽而渔。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网友树立版权意识,只能上传自己创作或拥有版权的作品,不去侵权他人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创作性劳动。我们期待有一天,网上传播的都是干干净净的、尊重版权的作品。 (文·实习生 马媛媛)
■ 采访手记
采访过程中,记者一直在思索,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数字化日益普及的今天,围绕百度文库的版权纠纷绝非个案,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也不是简单的道德判断所能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出版行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新兴的数字市场则显得有些芜杂,在这样的情境下,如何体现互联网的自由分享精神?怎样实现互联网版权保护与文学繁荣的双赢?……当网络的触角伸向传统产业的领地时,冲突往往不可避免。
这个时候,更加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网络企业、著作权人等多方面的协调与合作,运用文化进步的大视角,从产业发展的全局与长远利益出发,寻找真正的解决之钥。
■ 事件回放
3月15日 刘心武、贾平凹、韩寒、郭敬明、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发表公开信,指责百度网站为“窃贼公司”,将其下属的“百度文库”形容为一个“贼赃市场”。
3月17日 出版人沈浩波在微博上透露,百度高层表露出愿与出版界人士积极谈判的意向。
3月21日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召开内部会议,成立“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
3月24日 出版业、作家群体组成的“反侵权同盟”代表与百度的谈判破裂,“反侵权同盟”发表声明称,未在谈判中看到百度高层对本次谈判及解决问题的诚意。
3月26日 韩寒发表博客《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文著协表示将可能启动申请行政执法手段和司法程序。百度发表“三点声明”,承诺3日内删除侵权文档,对伤害作家感情表示歉意,并表示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
3月28日 百度CEO李彦宏首度就风波表态,“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
3月30日 百度文库在规定的时间里删除了绝大多数非授权文学作品;推出版权合作平台,将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反侵权同盟”在博客上发表《树欲静,而风未止》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