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巍)“转运”333余元文物是盗窃还是保护?国学大师季羡林旧居失窃一案今天上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犯罪嫌疑人为季老生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和前管家方咸如,他们盗窃的近6000册古书和塑像等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333万余元。
被控盗窃的王如和方咸如在法庭上对指控完全不予认可。曾经负责处理季老家大小适宜的王如称,搬运物品皆是受季老所托。
●案情回放
季承报案 季羡林北大故居被盗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时,方咸如在王如唆使下,破窗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古籍、塑像等大量物品。次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报警。
王如得知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到别的地方藏匿。4天后,方咸如和王如被警方刑拘。被盗物品全部追回并发还。
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333万余元。检方认为,二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被告人高调出庭 慷慨陈词情绪激动
上午10时许,季老故居失窃案的两名被告人在案发后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49岁的王如高昂着头,阔步走上法庭,在开庭前,她拒绝穿上一般刑事被告人“必备”的橘色号服,并且因为情绪激动而被安抚,从而导致开庭时间延迟。
“起诉书与事实严重不符,我没有看下去!”法庭上的她声音洪亮地介绍自己的履历。2003年以西安大学副教授的身份作为访问学者被推荐到北大读博士,2006年接受干妈李玉洁委托,代为处理季羡林基金会的事宜,并且是季老的“御用记者”和信赖的晚辈,在季老在世时,她已经成为季羡林基金会的代理秘书长。
“这关乎我一生的尊严和名誉!”王如在受审时说,在转移物品之前,她曾接到方咸如的电话,表示季老的旧居遭遇“洗劫”,满目狼藉,很多名画不翼而飞。出于安全起见,她有了转移财物的想法。王如认为,她完全是遵照季老的叮嘱和意愿保护财物。
“为什么采取破窗的方式入室呢?”公诉人询问。
“这是一种另辟蹊径的门扇!”王如对答如流。她说,季老的很多行为都异于常人,在季老在世时,就有许多旁人不能理解的举动,破窗入室在她看来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庭审过程中,王如多次因情绪激动而被法官提醒注意。
●辩护律师
辩护角度不同 均作无罪辩护
王如辩护人:搬运是为了替北大保护财产
第一被告人王如的辩护人裴愚律师表示,对王如将进行无罪辩护。
王如确实对物品实施了搬运,但裴律师表示,王如搬运财物请的都是熟人帮忙,并且是在左邻右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秘密搬运,搬运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财物。涉案物品属于北京大学,王如的做法是遵从季老的遗愿,替北大保护这些财产,免得使物品陷入“遗产纷争”。
方咸如辩护人:不明所以按指挥行事
距上午10时,开庭还有40分钟,第二被告人方咸如的辩护人倪泽仁律师已经来到法庭。他表示今天要对方咸如进行无罪辩护。
他说,季羡林常年住院,秘书李玉洁也随同照料,家中大小事情均是王如负责调派。案发时,方咸如仅仅是遵照王如的指挥,将季羡林集中的物品进行了搬运。对于搬运目的,方咸如毫不知情,“奉命行事”不构成盗窃。
●检察官
财产已经发还给季承
此案的公诉人告诉记者,王如的口供曾经出现过反复,一开始曾经承认,此后又否认。目前案件中涉及的物品已经全部分还给受害人。
记者追问受害人是谁,公诉人表示物品发还给了季羡林的儿子季承。
●季承回应
东西已追回
不再追究赔偿责任
记者联系到季羡林之子季承,季先生表示,330余万元的数额是公安机关鉴定后认定的,目前这些文物藏书已经追回。
因此,虽然是盗窃案的受害方,但他并不准备再向被告人追究赔偿责任。
季羡林北大故居被盗始末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去世5个月后,其北大故居被盗,几千册线装古籍和数量不等的佛像失窃。
2009年12月21日,两嫌犯落网,被盗物品全部追回。
2010年初,该案因被盗物品要进行价值评估和该案是属于犯罪还是经济纠纷两方面问题而搁置。
2011年2月11日,该案移送北京检察院一分院,被盗物品追回并发还。据季承介绍,丢失的线装书就有4351册,此外还有嘉庆殿本全唐文4大箱和全套二十四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