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著名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家协会创研部主任
茅奖也有一些作品,当时轰动一时,时过境迁,因艺术的粗糙而少有人提起。
茅盾文学奖的作品筛选和评定工作有一定章法可循,入围作品都由全体评委投票决定其名次,获奖作品的得票数必须要超过全体的2/3才有效,然后按照票数排名。每届的五部作品不是任何一两个人的意志可以左右的。因为各个评委欣赏口味不同,艺术观和价值观各异,找出一部能够受所有评委完全肯定的作品是不容易的。评奖仍然是平衡的结果,实际上是很多人意志的合力促成的,对同时存在的很多作品进行全方位阅读、审视、辨析、对比、提取而作出的一个综合性选择。例如第五届评出后,有读者认为《抉择》得奖是一个成功和进步,不再单纯从文学角度,而是从文化和社会民生角度来评判作品,官方和民间都欢迎。但也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
评奖也曾出现意想不到的“插曲”或特殊情况,例如第四届《白鹿原》修订本问题就是。我记得《白鹿原》在评委会基本确定可以评上的时候,一部分评委认为,作品中儒家文化的体现者朱先生对政治斗争用“翻鏊子”的说辞不妥,甚至是错误的,容易引出误解,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廓清,另外有些露骨的性描写也应适当删节。这种意见一出且不可动摇,当时就由评委会副主任陈昌本在另一屋子里现场亲自打电话征求陈忠实本人的意见,陈忠实在电话那头表示愿意接受个别词句的小的修改,这才决定授予其茅盾文学奖。这也就是发布和颁奖时始终在书名之后追加个“修订本”的原委。当然,评奖时和发布时是不可能已有了“修订本”的,改动和印书都需要一定时间,而发布时间又是不能等的。几届评下来,评价不一,作为评委我面对某个作品,也时常有抱憾或无能为力的感受。但在总体上,我看所选的作品还是基本上反映了当代中国长篇小说的创作水平。
当然,说茅盾文学奖基本上反映了当代中国长篇小说创作的水平,首先就要了解它的作品在社会历史文化内涵,人性和思想深度、精神资源、文化意蕴以及人类性,文本创新程度上达到了怎样的水平,它并不是在封闭之中的自我认可,而是参照古今中外的文学标准所得出的现实结论。比如《长恨歌》,表现了强烈的生命意识和文化意识。它通过一个女人的命运来写一个城市的灵魂及其变化,这在过去的文学观念中是不太好接受的。“恨”什么呢?其实就是一种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抱憾,生命有涯、存在无涯的悲情。一个女性在男权社会里始终不能达到自己对爱情、对幸福生活理想的追求,她所以有恨,她的命运与历史发展的错位,也有恨。恨的内容丰富,但只有用一种开放的文学观念才能正确理解它。还有其他的获奖作品如《尘埃落定》、《钟鼓楼》、《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芙蓉镇》等等,就是在今天看来,也仍有着独特的价值和生命力。相反,也让人不无遗憾的是,贾平凹的《怀念狼》、莫言的《檀香刑》、阎连科的《日光流年》、李洱的《花腔》、二月河的《雍正皇帝》等等在文本文体上是有突破的,是在全球化语境下小说创作走本土道路的新尝试,却由于种种原因落选了。当然,茅奖也有一些作品,当时轰动一时,时过境迁,因艺术的粗糙而少有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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