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高洪波在第八次全国作代会第二次全体会上作《关于修改〈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的说明》。
高洪波说,现行的《中国作家协会章程》是2006年11月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实践证明,现行《章程》符合中央精神,也适合中国作协工作的实际,对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作协七代会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在新形势下,我国文学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情况,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高洪波说,对现行《中国作家协会章程》所作的修改主要在加强会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规范会员管理等方面。总共作了23处修改,并按照“章、条、款、项”的顺序对《章程》结构作了调整。修改方案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徐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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