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震光 孙佳音
12月1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在官网挂出了《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为进一步平衡电影制片与发行放映的利益分配水平,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电影投资与回报体系,并参照国际惯例,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把“意见”看成是广电总局对于之前《金陵十三钗》事件的后续表态,有人认为这是政策向制片业倾斜的信号,也有人指出政府在寻求电影市场发展的动态平衡。但细察“意见”条文,其最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有二:一是将电影的贴片广告经营权由片方转移到了影院,二是在规定影院的票房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的同时,为片方要求提高比例提供了法理基础和想象空间。其余如关于“影院地产租金建议不超过年度票房15%”等“意见”则有些近似经营风险的友情提示。
达成妥协各方都赢
日前,《金陵十三钗》片方新画面联手发行方因不满当前电影最低票价和分账比例,要求提高最低票价上限和分账份额。全国8大院线遂起发难,欲集体“封杀”该片。后在电影局领导出面召集下,各方达成“妥协”。从结果来看,至少在5亿元票房内,无论是分账比例还是票价上,新画面都基本上实现了原定的目标。新画面董事长张伟平定下的《金陵十三钗》票房目标是10亿元,虽然对此院线方面并没有表示“定能达到”,但也均认为该片票房绝不会止步于5亿元,而5亿元之后的院线方分账比例甚至比目前惯用的57%还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这也促进了影院对该片放映排场的积极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其他影片的排片空间。
分账比例斗争不断
事实上,在国内电影票房分账比例一直在片方与院线的斗争中完成:1994年,中影公司以国际通行的票房分账形式先后发行了《亡命天涯》等进口大片,并以制片方35%,院线(含影院)65%的比例分账,开始实行票房分账。至2002年张艺谋的《英雄》,张伟平提出片方在分账比例上从当时行规的37%左右提高到39%左右,这也是院线制改革以来首次由片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到《十面埋伏》再提到41%,《满城尽带黄金甲》提到43%,并直接催生出广电总局电影局2008年底颁布的《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
关键拍出优质电影
几乎是张伟平一个人的战斗,却为中国电影制片方提高了近10%的分账比例。由此可见,双方的协商更像是实力强弱的博弈,而非所谓的寻求“公平性”。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才是真实的写照。关于分账比例,主管部门有过不少规定和指导意见,但在过往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能拿到43%的都是真正的大片,而有些低成本或低质量影片为了能进院线,给出的分账比例甚至低于40%。
“意见”一出,电影投资人欢欣鼓舞,仿佛春天已经到来。但有市场人士指出,姑且不论“意见”在具体实施中会打多少折扣,如果不在电影创作本身下工夫将票房做大,而仅仅是为可以多分“三五斗”而兴奋,那么中国电影将很危险,而中国观众将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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