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是当年的成功人士:长相清秀嘴甜受女人欢迎(2)
大名鼎鼎的“雷队长”
雷锋的本名叫雷正兴,还有个乳名叫“庚伢子”。
庚伢子生在贫苦人家,父亲被日本人打死,哥哥和弟弟相继夭折,母亲因受地主侮辱含冤自尽。他自己小时候被地主的狗咬过,被地主的刀砍过,苦大仇深。于是解放军成了这个孩子心中神一般的存在。
当解放军离开雷正兴的家乡简家塘,这个10岁的小孩就背着红缨枪一直跟在后面,铁了心要入伍当兵。那么小的孩子已经能说出煽情的入伍宣言:“解放军带乡亲们打倒了地主老财,为我亲人报了仇!我也要跟着解放军,为天下的穷人报仇!解放军干么子事,我也干么子事!”
满身正气,一腔热血,部队里的指导员关士祥就被这个孩子打动了,送给他一顶军帽,教会他行军礼,并许下一个约定:“等长大了,到部队来。”
这个很像热血漫画的情节,在若干年后真的兑现了。
拿到军帽后的雷正兴,先加入了学校的腰鼓队。从这个时候开始,雷正兴就显露出他“浮头鱼”的特性。
因为个子太矮小,老师不让他打腰鼓,雷正兴很乐意地接受了看衣服的任务,把同学们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还很有觉悟地表示“这是为了学校的荣誉”。当腰鼓队中有孩子怕苦哭闹,雷正兴积极补位,并用自己的音乐天赋露了一手,博得老师和同学的赞赏。
后来,他就成了腰鼓队队长。很快,“雷队长”的名声就传开了。
四次出人意料的跳槽
雷正兴从县委办公室的公务员,一个月拿36块薪水的“铁饭碗”职位,转到新建的团山湖农场当拖拉机手,接着又离开农场,千里迢迢奔到鞍钢当推土机手,并改名为“雷锋”,要当时代先锋。
在好不容易成为卓越的推土机手之后,他又一次响应政府的号召,去了最艰苦的鞍钢弓长岭铁矿焦化厂当工人,最后,应征入伍,拿了6块钱的工资,成为人民解放军。
雷锋的选择,出于他内心的职业理想和信仰。作为一颗螺丝钉,“要把自己拧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