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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曾邮寄《秧歌》给胡适 被赞"平淡而近自然"

2012年03月22日 15:0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陶方宣

  张爱玲万人迷恋,胡适之倾倒众生,一男一女,一老一少,都是民国红极一时的人物。他们同为安徽老乡,又同在上海滩功成名就,最后都漂洋过海流落美国。这样的两个人,当然应该有一段忘年情谊。

  张爱玲寄给胡适一本《秧歌》

  1952年,张爱玲离开内地来到香港,被人疑为“共产党的女特务”,根本找不到工作。最后还是“女作家”的名气帮了她的忙,应聘在“美国驻港领事馆新闻处”任翻译,并出版了长篇小说《秧歌》。小说出版后影响很大,《纽约时报》书评专栏连续两次发表评论。张爱玲认为可以拿得出手了,当即寄了一本给远在美国的胡适先生——这是她与胡适正式交往的开始。要说神交,那就久远了,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阅读父亲桌上的《胡适文存》和胡适注了标点符号的《海上花列传》。母亲和姑姑常在家念叨胡适,她们和胡适打过麻将;看到报上胡适的照片,还取笑他:“适之这样年轻,像个猫脸小男孩。”也可以这样说,打小开始,胡适就在张爱玲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不久,收到《秧歌》的胡适给张爱玲回了一封信:

  爱玲女士:

  谢谢你10月25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

  胡适的信很长。看到寄回来的书上圈圈点点,张爱玲又吃惊又兴奋,很快给胡适回了一封信。因为对胡适太过尊重,她的朋友竟然帮她保存了这封信的底稿。几番书信来往,张爱玲与胡适之间又多了一份亲近。

  表面上看,张爱玲出书后给师长胡适寄一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对于一向孤芳自赏、不屑见人的张爱玲来说,此事并非如此简单。她一反常态,在与胡适从未谋面,也没有任何书信往来的情况下主动寄书寄信,其实是有着她的用意——一来,想借此试探胡适文学上的眼光;二来,想试试胡适是不是世故之人。因为接下来她要有一个重大行动:前往美国。

  其时张爱玲在香港已经待了三年,三年里她始终心不在焉,一直把香港当成一块跳板。她的目标是美国,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1953年,美国颁布了难民法令,这让张爱玲看到了希望。当时的难民法令规定:允许学有所长的外国人迁居美国,并可以逐步过渡为美国公民,其中远东地区指标为两千人,主要给居住在香港地区的大陆人。张爱玲符合这两种最主要的条件,她马上向美国方面提出了入境申请,并且由“美国驻港领事馆新闻处”负责人麦卡锡做入境担保人。张爱玲就在这段时间与胡适频频通信,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不久以后在美国的发展铺平道路。

  胡适在中国作家眼里是一个标高,张爱玲自然是仰望的。但是在她最当红的那几年里,曾对胡大师说过不怎么恭敬的话。在《诗与胡说》里,她写道:“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得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那时候,她盛名之下红得发紫,胡说些轻狂话自然也可以原谅。现在呢,繁华散落,千帆过尽,她的人生捉襟见肘地窘迫,在香港又饱受挫折,希望另觅生机。她给胡适寄书、写信,并非一时雅兴或以文会友,她没有这个兴趣,这不符合她此时此地的心境。她与胡适联系,实在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她打小就知道胡适,却在此时表露她的仰慕之情。她敏感、自尊,当然也脆弱,她给胡适写的几封信看似普通、随意,却也圆巧、谨慎,如何起头,如何叙说,如何暗藏机锋,如何点到为止又暗露心迹,处处都有她的无奈和女人隐藏得很深的心机——这也是一个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女人想从头再来的一种渴望。

  在简陋的小公寓里第一次见面

  1955年秋天,张爱玲如愿以偿地到达美国,刚刚安顿下来,便和好朋友炎樱一同去见胡适。那时,胡适住在纽约东八十一街一 四号五楼H号,是他当年驻美大使卸任后租赁的旧居,被江冬秀称为“简陋的小公寓”,老夫老妻在这里过得清贫而落寞,没有职业,没有收入,靠着过去不多的一点儿积蓄过日子。

  张爱玲在生人面前一向萧索,纵然心有千言万语,表面上却一片冷淡。和胡适大师面对面坐着,不免有些尴尬。倒是炎樱显得活泼些,胡适和江冬秀都很喜欢炎樱,江冬秀一个劲地问:“你是哪里人?老家在哪里?”也许怕张爱玲坐着受冷落,江冬秀给她们端来两杯茶。喝着江冬秀泡在玻璃杯中的绿茶,张爱玲就有了一种“时空交叠的感觉”,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不真实。

  这次见面只是见面,张爱玲和炎樱略略坐了一会儿,和胡适并没有多少交流。但张爱玲算是向胡适表明:我到美国来了。炎樱对这次见面倒很兴奋,过了几天,她跑来告诉张爱玲:“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林语堂在美国出名一点儿不假,张爱玲来美国的一个心愿,就是做一个女版的“林语堂”。大概她认为林语堂那些《京华烟云》之类的小说她也能写得出来,而胡适的学问她是断断做不出的。张爱玲不知道,其实此时胡适在美国异常艰难,基本上是诗中描写的“门前冷落鞍马稀”,与昔日在美国做大使时的前呼后拥简直无法比。胡适多次说过,他在纽约做寓公期间,租住的是一间非常“简陋的小公寓”,那间张爱玲去过的小公寓确实简陋得有点寒酸。当时胡适、江冬秀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异国他乡没有亲朋走动,又没有儿孙在身边,更不会开车。这是胡适一生最暗淡的岁月,他的心情灰暗到了极点。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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