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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中国》被诉侵权 版权专家称不成立

2012年08月09日 08:4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舌尖热”席卷中国,没想到图书版《舌尖上的中国》却于近日惹上官司。作家马明博、肖瑶两人起诉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出版社和北京凤凰联动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三被告编著并出版发行的《舌尖上的中国》一书,指出抄袭了2006年二人编著的同名书的汇编方式。据悉,北京东城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昨日,出版方回应,已向文著协支付了一定的版权费用。版权专家认为,不能构成侵权一说。

  昨天,马明博和肖瑶两位作家状告《舌尖上的中国》一书侵权一案,在网上纷纷扬扬。二位作家称,近日出版的《舌尖上的中国》一书不仅和他们汇编的作品书名一样,都是饮食题材的书籍,而且后者中选入的15篇名家散文,都是两人书中所选文章,这15篇散文的选编方式及内容完全抄袭自两人书籍。

  经记者了解,马明博和肖瑶编绘的《舌尖上的中国——文化名家说名吃》一书于2006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有趣的是,今年这本书再版推出,封面却与之前大相径庭,不走简约风而是走起了中国风,用筷子、盘子、碗组成的水墨画,与纪录片版书籍《舌尖上的中国》用一双筷子夹肉的水墨画颇有些相似。

  于是,种种相似让两人以被告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出版同名汇编作品,侵犯了两人的署名权、作品修改权、作品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汇编权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停止书籍使用《舌尖上的中国》的名称、停止在任何电视广播及网络播放此书籍内容。

  对于此次图书侵权事件,出版方相关人员解释说:“书中挑选的15篇名家散文,例如梁实秋的《笋》,摘自天津教育出版社06年6月出版的《雅舍谈吃》,每篇我们都可以清楚地向读者交代清楚,而这些选摘,我们是按照法律程序征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的认可和批准后,才使用的。”

  出版方负责人表示,两位作家的这一做法让他们觉得奇怪,因为在图书出版之前,出版社就所使用的名家散文版权问题与文著协进行了沟通,并支付了一定的版权费用。同时出版社声称,“想给喜欢“舌尖”的读者们一个交代,这是我们第一次回应,也是最后一次。”

  关于侵权,记者电话采访了版权专家、著名律师翁冶中。他指出,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署名权、改编权、修改权、完整权、汇编权,这五个点都不能构成侵权一说。

  记者 蔡 震 实习生 任 虹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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