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对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所挑错误增加到690处,要求清史专家阎崇年兑现挑错奖金69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于5月6日正式受理此案后,适用简易程序,6月2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阎崇年本人没有到庭,在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的《答辩状》中,阎先生否认自己曾发布过悬赏广告,认为白平是滥用诉权,法院应驳回他的诉讼请求。白平在《辩论意见》中反驳说,阎崇年否认其发布悬赏广告的说法不能成立,应当依其公开声明履行义务。
阎崇年喊冤:
没有发布悬赏广告的动机
记者昨日拿到阎崇年《答辩状》的复印件,《答辩状》中称:《康熙顺天府志》一书涉及三万个断句,难免会出现错误,所以他在后记中明确告知读者自己第一次校勘后仍然发现许多错误,因此又请专家进行校勘。但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还企盼读者能给予指正。同时他称自己不可能、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布悬赏广告,向天下挑战。而且,他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发布过悬赏广告。
至于为何冒出挑错给酬金的说法,阎崇年称只是他与《北京晨报》记者刘婷两人在聊天时的约定,只限于刘婷一人,并不是针对广大读者的悬赏广告。2009年9月9日,北京4位媒体记者来阎先生家中喝茶聊天,谈起了他新近校注出版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并给每位记者送了一本。记者刘婷说要挑错,阎先生当即表示欢迎,并问刘婷要多少酬金。刘婷开玩笑说给1000元吧。阎先生认为刘婷作为记者根本没有时间去读《康熙顺天府志》这样的历史文献,也就笑着答应了她的要求。后来4位记者在各自报纸上发稿,介绍《康熙顺天府志》一书从发现到出版的艰难历程。阎先生看过报纸后,发现其他三家报纸的报道没有问题,但刘婷的报道不应该把他与刘婷两人的约定刊登在报上,容易造成误解。本想要求予以更正,但考虑到不要影响刘婷本人,就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继续追究。没想到,时隔半年,任炳先生在未与阎先生确认的情况下,就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文章——《京城学界正气——赞阎崇年先生的勇敢之举》,歪曲阎先生的意思。更令人想不到的是,白平先生又被任先生的文章误导,没有核实出处和真伪,就对阎先生提起诉讼。
综上,阎先生认为自己是因为媒体报道的疏误,陷入了诉讼纠纷。白平先生仅依据媒体的失误报道就对阎先生提起诉讼,实属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白平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白平反驳:
愚弄公众智商和理解水平
记者在白平先生发来的《辩论意见》中看到他反驳说,《北京晨报》是北京有影响、负责任的大报,其在发布相关信息时会严格审查,故其发布的新闻高度可信。阎崇年如果认为该报误解了他的意思,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当及时澄清事实。事实上,阎崇年读到悬赏纠错的新闻后并未采取任何行动,2010年3月1日《北京日报》再次登载此事件时阎崇年仍未表示异议。白平先生多次试图联系阎并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后,阎先生均不作回复。阎的一系列行为已足以使公众对其悬赏行为的真实性产生强烈信赖,悬赏广告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此时,因陷于诉讼,阎便企图将责任推卸给记者及其所在的媒体,无疑是诋毁整个新闻界的行业信誉,也是在愚弄公众的智商和理解水平。
白平指出,阎崇年并不诚实。各大媒体的宣传中都称《康熙顺天府志》是阎崇年40年学术研究的力作,而在其《答辩状》中,阎崇年明确承认自己校对只花了三年时间。2005年至2007年正是阎崇年商业活动最频繁的期间,根本没有足够时间完成校注。因此从书中语句、字词存在大量前后不一的现象可以推断,阎崇年极有可能将校注任务分包给他人完成。白平认为,他所挑错误皆为知识常识错误。阎崇年否认其发布悬赏广告的说法不能成立,他应当依法兑现奖励。白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法庭上他希望阎的委托代理人带个口信,他非常愿意与阎先生直接交流沟通解决此事。如果自己胜诉,他将把得到的奖金全部用于自己正在进行的一个科研项目——《先秦汉语词库》的专项补贴中。
本报记者 蔡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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