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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六名“太平”村官履职不力被罢免

2011年01月20日 10:0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镇上年初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别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按要求某村在年内要建好3公里水泥路,由于村副主任苏某履职不到位,没能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经教育后工作仍无转变,按程序对苏某进行了罢免。”昨日,记者从宜宾县双龙镇政府了解到,该镇纪委按照村干部绩效问责考核办法,对经诫勉谈话后仍无转变的某村副主任苏某进行了罢免。

  被罢免者:心服口服

  “能当上村干部,是村民对我的信任,但没能当好这个村干部,我有愧于大家,被罢免我心服口服。”苏某说,“虽然我现在不是村干部了,但我会协助好新任干部做好村里的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我心里才会感到好过一些。”

  “对个别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态度的‘太平官’、‘和事佬’,我们不认同,村民更是不欢迎,就需要对他们进行问责、进行教育,若教育后工作仍无转变的,按程序组织罢免。”双龙镇党委书记幸荣高介绍:通过实施绩效问责,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被充分激发出来,助推了全镇均衡发展。

  据了解,该县乡镇纪委先后对工作推进不力的15名村支书进行诫免谈话,乡镇党委、政府对经教育后工作无转变的6名村副主任依法进行罢免。

  标准:发展目标占60%

  宜宾县有关部门介绍,为有效破解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难的问题,自2010年以来,该县对村干部实施绩效问责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以百分制将各村目标细化为共同目标、中心工作和单项目标三类,各类分别占一定分值。共同目标即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维稳等共有的目标任务,占总分的36%;临时突击性工作目标,占总分的4%;单项目标则是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确定的发展目标,占总分的60%。

  目标确定后,各村每月将上月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政治待遇等切身利益挂钩。

  同时,乡镇纪委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如不见转变的,给予停薪留职三个月;期满仍无转变者,则调整岗位、责令辞职或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组织按程序罢免。金世萍 阳明华 何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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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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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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