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6日电(马新龙) 自9月7日起,乌鲁木齐将在限定时段、区域内禁止外埠号牌车辆通行。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日发布公告称,从9月7日起,法定工作日的早晚高峰为限行时段,这两个时间段外埠车辆在乌鲁木齐的主要道路禁行,军警、消防、救护、客运班线车辆除外。
据了解,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20日为宣传教育期,9月21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邵喜国表示,这项措施是为了缓解乌鲁木齐市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确保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早晚交通高峰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与通畅。
据悉,为了保障各省、直辖市驻疆办事处及各地州驻乌办事处工作需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为各办事处每半年核发一次外埠车高峰通行证,每个办事处发5张,各办事处需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节管理使用,各办事处需凭加盖公章介绍信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备案登记,申请办理。其余外埠号牌车辆(军警、消防、救护、客运班线车辆除外)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一律停驶。
此外,从10月起,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将对市区巷道乱停放车辆展开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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