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起草公车改革文件 已有6市实行车改
昨日,笔者从省纪委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省纪委将推进公车改革列入2012年惩防腐败十大创新突破工作之一。目前,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文件起草。
●探索主要采取货币化模式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廖明光、凌国强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实施公务用车改革。
省纪委答复说,我省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早在1993年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车改,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市沙田镇,该镇改革当年公车经费支出就节约了54%。
随后珠三角一些基层单位相继跟进。为规范和指导车改工作,2003年5月,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公车改革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对各地稳步推进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6市实行了车改,车改主要采取货币化模式。其中广州市在天河区21个街道进行车改;珠海市、区党政机关(除公检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和参公单位进行了车改;佛山市直机关、市辖五区区直机关以及各镇已进行车改,其中南海区的公检法系统都已车改;惠州市在市直党政机关及惠城、惠阳、大亚湾三区进行车改;东莞、中山市完成市直机关、参公依公单位和各镇的车改。
●效果车改未影响公务效率
“车改目前总体上进展顺利,效果良好,用四句话来概括,就是‘财政减负,廉政加分,效率提高,群众认可’。”省纪委表示,车改从制度上铲除了“车轮腐败”滋生的土壤,堵住了财政资金通过公车渗出的漏洞,公车费用从不断膨胀的“增量”变为可以预控的“常量”。
据统计,各车改地区改革前每年公车费用年均涨幅都在15%以上,改革后财政支出每年都节省20%左右。车改以来,各地尚未发现因公车改革影响公务、降低效率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也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公车改革和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据透露,省纪委将推进公车改革列入2012年的惩防腐败十大创新突破工作之一,目前,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文件起草。(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