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1月30日电(记者 王登峰)记者今日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为了确保在校大学生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将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河南省财政对在校学生,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安排2103万元,补助省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对省属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还要求大中专院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财政补助额度的资金,用于学生食堂补贴,并确保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市县属大中专院校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市县适当补助。
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其中小学由每人每天2元提高到3元,初中由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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