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5日电(记者 江耘 实习生 黄舒婷 通讯员 周洪波)今天,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起,退役士兵可以报考该省的高等职业学校。2011年,浙江计划招收200名退役士兵,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据了解,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试点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2011年计划总共招收200名。
《通知》规定,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单列计划,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退役士兵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凡符合浙江省安置政策和报考条件、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均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报考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共同负责。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高职单考单招报名的规定时间通过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要求于2月底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将在6月6日和7日举行。
退役士兵在高职单考单招学校填报志愿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限报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试点高职院校的志愿。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分数线,按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按高考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
据了解,2012年及以后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将根据2011年试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大,并在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前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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