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在山东大学科技园大厦三楼的办公室里,甄鹏不断翻看着网友们在自己博客上的评论。此时,距离他在网上举报同校物理学院退休教授“学术不端”已过去半个多月,但山东大学负责学术纪律的委员会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答复。
此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被举报的教授李华也在沉默多日后向记者回应: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科研成果不能只属于学生本人,而应属于导师、学生、课题组和学校共同所有。
“当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也随之被带走,那么老师承担的国家科研任务如何完成?”李华说。
“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2011年3月23日12点25分,甄鹏在自己的博客中上传了一篇名为《对于物理学院李华教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信》的文章。在该文中,甄鹏实名举报了曾经的同事———山东大学物理学院退休老教授李华,并声称其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通过博客上的联系方式,记者找到了甄鹏。在山东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见到了一头灰白头发的他。甄鹏今年38岁,政治学博士后,从1992年上大学到目前在山东大学科技园任职,他已经在山东大学学习、工作、生活了19年。
“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很容易发现,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甄鹏举例说,李华于1997年12月在《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了《Nd2Fe17N3化合物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该文实际上来源于姜涛的硕士学位论文。然而,姜涛于1996年便从学校毕业了。
同时,甄鹏告诉记者,李华剽窃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并与之联合署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又不断变换其他作者,将论文略加改动后便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署名的作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论文的两个语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而在其余5篇文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甄鹏认为,硕士生的学术论文有自己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学生为表示对自己导师的感谢,会在论文的导师贡献这一部分予以说明,但导师并不能将学生的著作权据为己有。然而,在李华发表的这些文章中,都写着“我们研究了”等字样,而这些文章却署着不同作者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剽窃别人文章,未经原作者同意随意发表则属于违法行为。”甄鹏说,李华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行为,侵犯了原作者姜涛的著作权。
考虑再三后,甄鹏将这封举报信递交到了山东大学校长信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及物理学院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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