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近日,福州某高校一名辅导员在评定贫困生时,让所有申请者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状况,然后由全专业的同学投票,票数高者为特困生,其余为贫困生。此消息在微博一发布,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为了公平而不得不“竞选”?
福州某高校学生晓月(化名)说,大一时,他们专业两个班的贫困生和特困生名单都由辅导员定,结果令很多同学颇有微词。今年,辅导员让申请者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状况,由全专业的同学投票,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其中一名女生家里情况确实困难,可她票数不够,落选了,“竞选”结束后回到宿舍就哭了。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将原本隐私的困苦公之于众无疑是被当众揭伤疤,让真正家庭贫困的同学心理受挫。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昆明某大学也曾发生公开投票选举贫困生拼“谁更惨”而引起争议。其中一名女生的母亲身体不好,她一讲起母亲,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短短的4分钟演讲中她哭了3次。许多学生在讲自己的家庭情况时,面露尴尬,声音很小,一直低着头。“在这么多人面前讲我父母的情况,真的很不孝。”一名男同学说。而讲到父母身体不好时,他声音哽咽,眼含泪水。
网友“将幸福进行到底728”发表评论说:“为什么总要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呢?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站在那台上,自尊心能承受多大的压力,心里留下多大的阴影,完整的人格是否也正在接受着考验?”
如今,各高校都设有针对贫困生设置的助学金,但由于“僧多粥少”,到底谁才是最需要的人,成了高校及各个学院的头疼事。
保证知情权就没了隐私权?
对于这种“竞选”贫困生的方式,不少人表示理解。新浪微博网友“很辣的甜面酱”评论道:“我们当年读大学也是投票啊!当场唱票,杜绝作弊!如果不投票,你是不是又会跳出来说暗箱操作?”
上台“竞选”过贫困生的福建某高校大二学生俞超维并不觉得这种方式有何不妥,他说:“大家都是一个班级的同学,比较熟悉,上台也并没有觉得很尴尬,对自己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只有把你的客观情况说出来,大家才会了解你,才能让同学们心服口服。如果说几个班委开会讨论直接得结果,这样很容易出现私心作祟,导致真正困难的人没拿到这笔钱。”俞超维说,只有阳光透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公开”。
“评选了两年,我还不知道班级的贫困生是谁呢?作为班级的一员,我应该具有一些知情权吧?”对于“班委完全屏蔽消息”,福建某大学大三学生周书宏说,每次到了贫困生评议,除了几个班委开会参与讨论之外,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班委讨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隐私,但公众知情权就打折扣了。如果一些班委和某些学生有‘家乡情结’,极可能导致产生‘伪贫困生’。”周书宏说。
一些学生表示,通过演讲来认定贫困生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公平,因为贫困与否大家都看得到,假贫困早晚会被揭穿。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认定贫困生,学生都要摆正心态,自立自强,微笑着面对大学生活。
如何让真正需要的人领到贫困补助?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在福建,不少高校认定的贫困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0%,特困生约占5%。受助学生认定机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际效果。如何把真正的贫困生认定出来,让真正需要的人领到贫困补助呢?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这就是后来在高校广泛推广的贫困生“评议认定法”。
记者从福建部分高校了解到,这个“评议认定法”只是对贫困生和特困生的认定作了原则性规定,各高校甚至同一高校的各个班级在实际操作中的方法都不相同,其中包括通过“竞选”来评议贫困生。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处长王泗水说,认定贫困生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召开民主评议,报送辅导员进行复核。班级评议小组和辅导员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一要查看学生生源地提供的家庭困难三级证明;二要深入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及消费习惯;三要对有争议的学生,由辅导员组织进行家庭电话采访、实地走访,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福建师大协和学院党委副书记林玉辉介绍说,学校对资助学生对象的资格和条件作了明确界定,建立了群众测评机制,并通过辅导员及年级主要学生干部建立监控网络,对困难学生的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跟踪,让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生得到相关补助。
林玉辉表示,认定贫困生处理好平衡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的矛盾,需要很强的责任心和巧妙的工作艺术。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认定,都应站在贫困生的角度,尽力维护贫困群体的尊严,采取容易被贫困群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记者 龙超凡 通讯员 王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