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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将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

2011年11月29日 09:5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务院法制办有望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该条例不仅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也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儿童安全问题。对此,日前有专家指出,现行的校车座椅标准有待细化,要尊重儿童的生命权。

  座椅标准有待细化

  据了解,为了制定该条例,相关部门已经抓紧时间完善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曾联合发布实施《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校车座椅的材质、高度、宽度以及安全带等都做了明确说明。

  “这些标准仍需要完善。”国家行政教育学院培训部副主任李静波认为,要根据我国儿童特点来制定校车座椅细则。

  “旧的标准是参考了美国校车,而根据我拿到的数据,我国每5名儿童中就有1个肥胖儿童,并且孩子的身高与国外孩子也会有所不同,制定座椅标准需要考虑这些。”李静波说,目前,很多学校出行租赁旅游大巴,这对于儿童并不适合,“大人的标准跟孩子肯定不一样,对孩子的安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

  “黑校车”是无视儿童权利

  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介绍,我国目前有小学生10071万余人,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在6000万左右,入园率为60%,学生在校时间约207天,以平均每天每人3元交通费为标准,全国校车运输市场的规模大约1273.8亿元左右,即便以70%的校车乘坐率计算,这笔交通费也高达890多亿元。

  “黑校车”正是看准这一市场,大行其道。全国各地因黑校车超载造成儿童伤亡的报道频繁见诸于报端,“34座的校车挤118个孩子”、“19个座位客车搭载76名学生”等屡禁不止。专家认为,黑车治理不彻底,众人潜意识不尊重儿童的生命权利等是造成事故的深层原因。

  “校车甚至比消防车、救护车更重要,校车的安全标准,从材料选择、设计、生产厂家到操作规程都有细致要求。”专家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尊重儿童。

  校车监管责任将明确

  在专家眼里,校车事故频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主体不明确。李静波等专家认为,校车安全问题涉及到教育、公安、交通、卫生等多个部门,目前并没有哪个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出现在公众眼前。“主要责任是监管,责任要到位,落实责任主体。”李静波说,政府当前最重要的是监管,成为运营市场机制的杠杆。

  据悉,即将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将明确校车的管理制度以及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由于目前该条例还未出台,对于各方的责任确定并不明朗。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直言应从国家层面立法,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教育部门应起到牵头作用。“短期可加大黑校车惩罚力度,长期看,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确定了相关责任,校车运营模式将至关重要。对于校车的运营模式,袁桂林称,政府可以作为主要的投资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整个过程中进行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经营权在各个公司,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各个公司的行为,并通过财政补贴和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保证各运营公司通过经营校车获得稳定收益。(刘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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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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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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