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考395个职位遇冷被取消 85职位减少招录
3月29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12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职位取消和调整公告,由于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395个招考职位被取消,85个职位减少招录计划。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中明确了开考比例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重新报考时间为3月30日8:30—11:30。此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取消招考职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招考职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招考职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3月29日—31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记者 李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