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内向”拒录因招考程序不透明
公务员招录考试又出现“诡异”现象。黄红毕业于中国人大保险专业,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后被告知性格内向取消录用。另2名考生也被拒录,原因为协调能力弱和年龄太小。对此,青海保监局负责人称招录符合要求,经得起监督。
5月10日,青海保监局网站发文称,青海保监局考察组向媒体介绍了招录中的考察过程,称综合考察的有关情况,以及某考生存在违反公务员招考纪律的问题,青海保监局研究认为,上述3位考生不符合此前公布的招录岗位资格条件,做出不录用的决定。但仍未对“性格内向”等拒录理由作出详细解释。
尽管涉事单位坚称招录过程经得起监督,但在没有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之前,一句“严格按照招录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显然不足以打消民众的质疑。
因为公务员岗位有诸多“优越性”,所以公务员招录也就成为拼抢争夺的战场。而各种灰色地带的存在,则成为各种蝇营狗苟滋生的土壤。部分地方出现“萝卜招聘”等乱象,也说明公平的公务员考录并不是那么公平。此次青海保监局以“性格内向”拒录公考头名之所以引发舆论震动,所折射的正是民众对公考程序的不信任。也可以说,公众的这种敏感,正是公考的一些不公乱象所造成的。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些被拒录的考生,总成绩都很优秀,并且体检也合格,只是被卡在了考察环节上。而这个环节,却是招聘单位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环节。考生指控的用人单位以“性格内向”“协调能力弱”等作为拒录理由,很显然就是这种自由裁量权所造成的。虽然该单位否认这种指控,但至今为止,并没有做出正面的回应,给出考察不合格的理由。在这种自由裁量的雾霾之下,没有了程序正义,那么谁都可能被不明不白地拒之门外。
既然青海保监局否认给过如此荒诞的理由,那么请公示被拒录考生的考察结果。但他们拿不出来。事实上,考察,也就是通常的政审环节,势必有着一定的参照标准,譬如是否曾违法乱纪、是否政审不合格等,这些都可以根据客观事实做出判断。若不能在客观事实上证明这些考生不合格,那么只能证明招考单位是在乱编借口。只是,青海省保监局会愿意主动接受民众监督,以能够服众的考察报告来回应考生指控和民众质疑吗?
法律规章,并不是权力部门说遵守就遵守了的,须经得起正义的考量,必须经得起质疑和民众的监督。纵观公考中的诸多弊象,事发后涉事单位的第一反应,不也多拿着“按照相关规定”来回应质疑吗?但多少指控和质疑正是在“按照相关规定”的回应之后被证实。这种空洞无物、没有调查实据的回应,怎么能够服众?甚至很多时候这种轻飘飘的回应,更像是为危机公关制造的标准程序,甚至是烟幕弹。“按照相关规定”不是让人信服的拒录理由,清楚明白地给出被拒录考生不符合哪些规定、要求,才能够经得起公平正义的检验。而这,便是通常意义上的透明,便是程序正义。
公务员招录的某些考场上暗流涌动,而这些暗流涌动的地方,恰恰是监督的阳光无法直射的场域。无论是权力者近亲繁殖、量身定制岗位要求,还是在考察环境给出莫名其妙的拒录借口,都足以说明公务员考试制度还存在着巨大的灰暗地带。也许,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是相对透明的,但是前端的岗位要求、后续的考察环节呢?很显然存在着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些若不完善,则谈何程序正义,又谈何公开透明。
由该事件,不禁让人忧心:有多少优秀的人才,已经倒在或将要不明不白地倒在这最后一个环节上。并且也毫不怀疑:在程序不透明的空间里,“性格内向”不会是最荒唐的理由。若漏洞不及时补上,违规者不因此得到追究和问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时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