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表彰奖励重要依据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六个文件有关情况。教育部要求,加强考核督导,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和国发文件的要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教育部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出台了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等6个方面的文件,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据悉,教育部从去年9月启动了文件的研制工作,主要开展了摸清全国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分专题进行实地调研、围绕难点开展课题研究、进行国际比较研究、邀请专家决策咨询等活动。
一年多来,先后听取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师范院校等500多家单位,以及1000多位专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进行了7次重大的集中修改。教育部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长专题办公会审议文稿。中央相关部委的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文稿,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六个文件顺利完成了会签,日前正式下发。
为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等在贯彻落实方面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组织各地各校学习国发〔2012〕41号及6个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政策要点。特别是要让文件具体实施部门的各级领导、业务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对相关政策领导干部熟悉、业务干部精通、教职员工了解,为文件的全面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加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三是加强考核督导。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