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县十二五期间均将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3年01月08日 16:2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教委昨天发布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本市各区县均将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有20%至30%的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为市级示范中心。
每个中心将面向学校、家庭和社会开放,并为其所在区县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80平方米,一般设教师培训区(兼心理探究区)、心理测评区、沙盘游戏区、心理放松区、情绪宣泄区、个别咨询区、教师办公区、接待区(兼阅览区)和会议室等。
各中心将设专职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专职人员除具有心理学或教育学或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还必须获得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证书。(记者 陆梓华)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