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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中小学各岗位安全职责

2013年03月28日 21:2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明确了中小学校从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到工会主席、保卫主任、总务主任,再到任课教师、门卫、保安、校车管理员等40个岗位所承担的安全职责。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中小学安全工作总体形势不断好转,校园安全事故数量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不断下降,特别是校园内的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但是部分学校仍存在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相关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为此,《手册》从“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角度,从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学校安全工作流程(日常安全工作流程、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学校安全工作文件范本等三个方面对中小学校岗位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

  《手册》不仅提供了学校预防拥挤踩踏、大型活动、食品卫生等16项与安全相关的日常工作的参考流程和学生伤害事故、学生食物中毒、学校突发传染病、拥挤踩踏事故等14项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流程,也提供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安全责任书范本、安全工作检查样表等3类共计11个文件范本供中小学校参考。同时,摘录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学校查阅使用。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各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诸多差异,岗位设置也有所不同,各校要结合实际进行补充、细化或适当调整,确保所有职责都有人承担。(记者 吴晶)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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