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申报35个“义务教育均衡县”
中新网杭州6月14日电 (记者 江耘 实习生 谢盼盼)14日,记者从浙江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浙江现有35个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市、区)已报请国家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近期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其进行督导检查。
2011年浙江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认了浙江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此外,浙江教育厅也于2011年11月与11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相应的备忘录。
对于浙江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方面的情况,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处长叶向群介绍说,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共有中小学5433所,在校生496.03万人,专任教师29.84万人。
记者了解到,2012年,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认定工作,因而,在2012年8—9月,浙江省共有45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其中通过省级督导评估有35个县(市、区)。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此次浙江在评估申报的45个县(市、区)时,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和校际之间的均衡程度作为评估的必备条件。“此次评估中,我们特别重视民众的意见,并开展了满意度调查,调查样本数为区域常住人口0.15%。”
在这些经过省级督导评估的35个县(市、区)中,杭州和宁波地区就占到了近一半比例,叶向群表示,不容否认,义务教育的发展其实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很有关系,通过评估的35个县(市、区)基本都处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的区域。
此外,在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中,其中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35个县(市、区)近期将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专家的督导检查。(完)